哪些是嫖娼行為?千萬不要觸犯!要不會出大事

在一些比較偏遠的地方,嫖娼的現象比較猖獗,這就由於社會的監管不善,那麼今天我們就有必要來共同瞭解一下,哪些行為屬於嫖娼呢?根據相關的說法,對於嫖娼來講,屬於違反治安法規,但不是屬於犯罪,具體的內容來看下面的文章。

哪些是嫖娼行為?千萬不要觸犯!要不會出大事

在一些比較偏遠的地方,嫖娼的現象比較猖獗,這就由於社會的監管不善,那麼今天我們就有必要來共同瞭解一下,哪些行為屬於嫖娼呢?根據相關的說法,對於嫖娼來講,他是屬於違反治安法規,但不是屬於犯罪,具體的內容來看下面的文章。

賣淫嫖娼行為如何界定?

一、首先賣淫嫖娼不是犯罪,只是一種違反治安管理法的行為。

二、在勞教制度廢除前:對於賣淫嫖娼,可以勞教6個月到2年!

1991年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裡面明確提到“對賣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強制集中進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產勞動,使之改掉惡習。期限為六個月至二年。

哪些是嫖娼行為?千萬不要觸犯!要不會出大事

三、現在對嫖娼的處罰

1、《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6條規定: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在以前,第一次賣淫、嫖娼被抓的,一般處以罰款;再次被抓的,屬於屢教不改,特別是 對賣淫的,一般是處以6個月到2年的勞動教養。

現在沒有勞動教養了。對於賣淫、嫖娼的,只能處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四、對賣淫嫖娼的認定

既可以現場,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只要經過合法的取證程序,最終調查核實的,沒有在現場抓獲照樣可以認定。


哪些是嫖娼行為?千萬不要觸犯!要不會出大事

賣淫嫖娼是指異性之間或者同性之間以金錢、財物為媒介發生性關係的行為。行為主體之間主觀上已經就賣淫嫖娼達成一致,已經談好價格或者已經給付金錢、財物,並且已經著手實施,但由於其本人主觀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發生性關係的;或者已經發生性關係,但尚未給付金錢、財物的,都可以按賣淫嫖娼行為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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