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買房不再糾結產權是40年、50年還是70年

房產證已不再實行,

全以不動產權證為準!

住宅70年、公寓40年、別墅50年,

到期自動續年限,

全國已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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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買公寓和商鋪的客戶,務必瞭解

不動產登記正式生效啦!不用再糾結70年產權還是40年產權,關於補年限問題:物權法已生效,該法明確了公私財產的受保護權。

我國規定住宅用地的最高年限70年,商業用地40年(有特殊50年限),綜合用地50年。現已明確,屆滿自動續期。

需要屆滿期前一年申請續費。《城市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和《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有相關規定內容。補的費用不會超過5位數,不得低於15.6元/平米。可以查證!

02

商業產權,產權到期後兩種結果

第一,如果國家沒有其他規劃,業主只需續交土地出讓金即可繼續使用;

第二,若有其他規劃,需要拆遷,則商業補償按照1:3補償,是住宅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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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統一登記是什麼?

不動產統一登記,是指將原來分散在土地、房屋、海域、林地等多個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到一個部門,核發統一的不動產權證書。

市民新購商品房辦證,將由原來分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改為1個部門辦理1本《不動產權證書》即可,提高工作效率,實現簡政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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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不動產權證的解答

新的不動產權證和房產證相比,有何區別?

首先,不動產權證比房產證產權內容更詳細。還增加了鐳射區、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內容。

其次,房產證對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價格採取了規避態度,而“不動產證”則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

這張不動產權證書最醒目的變化是有一串由28位數字組成的不動產單元號。

這串號碼如同這套房子的“身份證號”。通過它可以鎖定該套房產的宗地信息,保障不動產所有人的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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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後,原有房地產權證還有效嗎

按照國家“不變不換”的原則,新證頒發前依法頒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在依法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登記時,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產權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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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我們受到什麼影響?

▲賣房更方便(再不用土地、房屋多個部門跑手續);

▲一房多賣?再也不會!(可查詢不動產產權歸屬,防坑又防騙);

▲農民受益(農村土地作為集體土地的一部分納入統一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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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登記完成後,發放不動產權證書或者不動產登記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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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不動產登記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3)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4)不動產界址、面積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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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與他人利害關係的說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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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有我的名字,房子就有我的份嗎

不一定!房產證升級為不動產證後,根據有關規定,房產所有權的效力來自於房產登記;房子作為不動產物權,它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都需要依法登記!未經登記,不發生法律效力。

就是說“房產證”上的名字根本沒意義,“不動產登記簿”上的名字才標誌著房產的真正所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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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趕快看看你家房子的房產登記上有沒有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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