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書推薦之《萬曆十五年》——第六章,戚繼光——孤獨的將領4

好書推薦之《萬曆十五年》——第六章,戚繼光——孤獨的將領4

戚繼光


好書推薦之《萬曆十五年》——第六章,戚繼光——孤獨的將領4

這種嚴格的紀律固然是取得勝利的必要保證,但是它的殘酷性也實在使人不寒而慄。士兵離隊小便就會受到割去耳朵的處罰,而且據傳說,戚繼光的第二個兒子由於違犯軍法而被他毫不猶豫地處死。這樣的嚴刑峻法也許已經離開了通常的人情,但是,戚繼光的這一治軍方針終於造成了一支堅強的部隊,後來他調任薊遼總兵,有一次在大雨中向全軍訓活,惟獨他從南方帶來的3000名軍士能幾個小時屹立不動,如同沒有下雨一樣。

然則嚴峻的紀律,僅是治軍方針的一面;另一方面則必需鼓舞士氣。士兵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在這裡起著重要的作用。一支經常被敵人打得落花流水的部隊談不上自尊和自信,必勝的信念有賴於能力和技術,而能力和技術又來自平時的刻苦訓練。

戚繼光的訓練方法得自專家的口授。這些寶貴的經驗過去由於不為人所重視而沒有見諸文字。到俞大猷才作了扼要的闡述,而戚繼光則把所有的細節寫成了一部操典式的書本。

操練技術的主要著眼之點,可以說是用“辯證法”的原理來分解動作。每一個動作都有相對的兩個方面:身體有防蓋和沒有防蓋的兩個部分:一種姿式有動有靜、正面和側面的兩種因素;有攻擊則同時有防禦。總而言之,既有陰便有陽,有陽亦必有陰。例如操練近身武器,也和拳術或舞蹈的原則相似,任何一個姿式都可以作三段式分解,也就是開始一稍為休憩而轉變一繼續進行又迄於靜止,用戚繼光的術語來說,就是“起-當-止”。這些姿式又按其不同的形態而有各種離奇的名目,例如騎龍式、仙人指路式、鐵牛耕田式、太公釣魚式等等。運用這些動作,要求“左右來俱有拍拉”,“後發先至”。至於在實戰中和敵人決鬥,除了熟練地掌握以上各種基本姿式和原則以外,最重要的乃是佯攻,亦即聲東擊西,出其不意。

在戚繼光以前,在軍隊中受到重視的是個人的武藝,能把武器揮舞如飛的士兵是大眾心目中的英雄好漢。各地的拳師、打手、鹽梟以至和尚和苗人都被招聘入伍。等到他們被有組織的倭寇屢屢擊潰以後,當局者才覺悟到一次戰鬥的成敗並非完全決定於個人武藝。戚繼光在訓練這支新軍的時候,除了要求士兵嫻熟技術以外,就充分注意到了小部隊中各種武器的協同配合,每一個步兵班同時配置長兵器和短兵器。在接戰的時候,全長12尺有餘的長槍是有效的攻擊武器,它的侷限性則是必須和敵人保持相當的距離。如果不能刺中敵人而讓他進入槍桿的距離之內,則這一武器立即等於廢物。[51]所以,戚繼光對一個步兵班作了如下的配置:隊長1名、火伕1名,戰士10名。這10名戰士有4名手操長槍作為攻擊的主力。其前面又有4名士兵:右方的士兵持大型的長方五角形藤牌,左方的士兵持小型的圓形藤牌,都以藤條製成。之後則有兩名士兵手執“狼筅”,即連枝帶葉的大毛竹,長一文三尺左右。長槍手之後,則有兩名士兵攜帶“钂鈀”。“钂鈀”為山字形,鐵製,長七八尺,頂端的凹下處放置火箭,即繫有爆仗的箭,點燃後可以直衝敵陣。

這種的配置由於左右對稱而名為“鴛鴦陣”。右邊持方形藤牌的士兵,其主要的任務在於保持既得的位置,穩定本隊的陣腳。左邊持圓形藤牌的士兵,則要匍匐前進,並在牌後擲出標槍,引誘敵兵離開有利的防禦的位置。引誘如果成功,後面的兩個士兵則以狼筅把敵人掃倒於地,然後讓手持長槍的夥伴一躍而上把敵人刺死戳傷。最後兩個手持銳把的士兵則負責保護本隊的後方,警戒側翼,必要時還可以支援前面的夥伴,構成第二線的攻擊力量。

可以明顯地看出,這一個12人的步兵班乃是一個有機的集體,預定的戰術取得成功,全靠各個士兵分工合作,很少有個人突出的機會。正由於如此,主將戚繼光才不憚其煩地再三申明全隊人員密切配合的重要性,並以一體賞罰來作紀律上的保證。這種戰術規定當然也並非一成不變,在敵情和地形許可的時候,全隊可以一分為二,成為兩個橫隊和敵人拼殺;也可以把兩個钂鈀手照舊配置在後面,前面8個土兵排成橫列,長槍手則分列於藤牌手與狼筅手之間。

以藤牌、毛竹、鐵叉作為標準武器,表現了戚繼光的部隊仍然沒有脫離農民氣息。但如果認為他不瞭解火器的功效,那是不符合實際的。他在實戰中運用過火器,和將領講解火器的利弊,並在奏摺中提到了火器的重要性。然則終戚繼光的一生,他仍然以上述的鴛鴦陣法作為主要的戰術。這倒不是由於他因循守舊,而是牽涉到很多不易解決的複雜因素。

讓戰術全面現代化的建議,曾經被名將俞大猷提出過。他準確地指出,倭寇的特長是嫻習陸戰,水戰的技術反而低劣。俞大猷主張,以有效的戰船和火炮殲滅倭寇於海上,根本不讓他們有登陸的機會。在戰術原則上,在他所著的書裡也明白指出:“海上之戰無他術,大船勝小船,大銃勝小銃,多船勝寡船,多銃勝寡銃而已。”他給總督的稟帖中,曾經請求把陸軍軍費的一半用來配備水師。但縱使俞大猷的聲望和戰績都十分卓著,這些有益的建議卻始終沒有被採納,因而壯志未酬,齎恨以歿。

然則俞大猷本人也不可能理解,他的建議,所牽涉的問題和將要引起的後果已經超出軍備問題而及於政治。他要求親自率領“閩廣大船數百艘,兵數萬”,如果一旦成為事實,有關各省的財政就要從原來小單位之間的收支而被集中管理。與之相應,這些後勤機構的人員必須增加,而且必須一掃苟且拖沓的辦事作風,保證規格和數字的準確,才能取得預期的行政效率以與現代化的軍事技術相配合。而且和他們往來的各個機構,也必須同樣地注重實際。然而我們這個龐大的帝國,在本質上無非是數不清的農村合併成的一個集合體,禮儀和道德代替了法律,對於違法的行為作掩飾則被認為忠厚識大體。各個機構之間的聯繫,從來也沒有可資遵守的成文條例。俞大猷當然更不可能預見到,在未來的好幾個世紀之內,上面這些情況在我們這個以農業經濟為基礎的國家裡竟不能發生根本的改變。現代化的技術和古老的社會組織斷然不能相容,要不是新的技術推動社會組織趨於精確和嚴密,那就是鬆散的社會組織扼殺新的技術,二者必居其一。

這種為個人力量所不可抗拒的社會因素,使俞大猷的計劃毫無實現的希望,相形之下,戚繼光的方案就比較現實。他沒有去觸動整個的國家體制,而只是腳踏實地,做他職責範圍內力所能及的事。他從1559年開始招募了3000名士兵。兩年之後,兵員增加一倍,1562年更擴大為10000人。可是他的部隊從來也沒有一個後勤司令,也沒有一個固定的軍需處和兵工署。在整個國家機構之中,也沒有委派過向他的部隊作後勤供應的專職人員。他部隊中的裝備和武器,來源於各府縣的分散供應。這種情況自然不能保持武器的質量。在戚繼光的著作中,就明確提到各地所造的鳥銃銃管常有炸裂的危險,以致使士兵提心吊膽,不敢雙手握銃以作精確的瞄準。有的火炮,鉛彈與口徑的尺寸不合;有的火炮,則導火線無法燃點。有鑑於俞大猷的壯志難伸和火器的實際情況,戚繼光所擬訂的戰術僅僅把火器的應用限制在有限的範圍內。他說:“火器為接敵之前用,不能倚為主要戰具。”在練兵的後期,他規定12個人的步兵隊配備鳥銃2枝,一局(相當於一連)的鳥銃手,必定要有一局的步兵“殺手”協同作戰。

按照俞大猷使軍隊現代化的計劃,要求兵精械利,把原來兩個士兵的軍餉供應一個士兵,以部隊的質量來代替數量。戚繼光的看法則不同。我們帝國的軍隊是一支全能性的軍隊,也是一支長久性的軍隊。它經常的任務是面對內部的叛逆而非外部的侵略者,具體地說,就是鎮壓內地農民和邊區的少數民族。地區間的人口過剩、災害頻仍、農民的流離失所、官吏的苛刻暴虐,都可以迫使暴動隨時發生,而以我國幅員之大,這種所謂造反作亂的地點也極難預測,所以這個任務就不是一支高效率的機動部隊所得以完成的。在多數情況下,官軍會被造反者死死吸住,造反者熟悉當地的地理民風,官軍往往會因之陷入被動而使質量的優勢無從發揮。因此,數量的多寡就成為決定勝負的因素。除此以外,俞大猷計劃中所創建的精銳部隊,他們領取優厚的軍餉,又不能和社會上的其他部門對流,那麼這樣一個浮游在社會上的軍事團體非但不能解決上述的社會問題,相反還會引起新的社會問題。再往下推求,俞大猷要求建立現代化的海軍以拒敵於國門之外,作戰的目的,則在消滅國際貿易,也和世界歷史趨勢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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