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两级法院去年审结1478件知识产权案

为迎接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宣传日,积极推进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4月21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9年知识产权审判的基本情况及典型案例。

据悉,2019年,沈阳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636件,审结1478件,同比分别增长10.69%和26.54%。沈阳中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417件,审结316件,其中专利案件占全部知识产权案件的44.84%,著作权案件占22.06%,商标案件占17.99%,不正当竞争案件占3.84%。同时,沈阳中院认真执行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受理可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涉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138件,审结97件,指定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管辖沈阳地区标的额300万元以下的一般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全年共受理案件1219件,审结1162件。

2019年,沈阳地区的知识产权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案件量总体呈增长趋势,基层法院增速明显,两级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一审案件同比增加3.60%,基层法院受理案件同比增长28.99%;系列案件占比较大,去年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共受理5件以上的系列案件26批932件,占全部知识产权案件的78.7%;侵权主体多为小超市、小商铺等个体经营者,营业场所较分散、不固定,侵权形式多样化,存在送达难、举证难问题;商标纠纷案件中,“搭便车”“打擦边球”案件较多,侵权手段更加隐蔽,对商标近似的判定更加困难。

记者了解到,去年,沈阳两级法院推出4项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举措: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参考权利类别、技术含量、设计研发成本、市场许可情况等因素,对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进行综合考量,依法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赔偿额度。完善技术事实查明体系,制定实施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调查官选任和管理办法》《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活动的办法》,选任技术调查官5名,提升了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为当事人节约时间成本,指定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选取侵害商标权案件、侵害作品放映权等案件适用快审机制,案件平均结案时间为40至50天,办案时限缩短一半;指导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制定《诉前调解操作规程(试行)》《知识产权特邀调解工作规则(试行)》,由人民调解员对部分知识产权案件进行诉前调解,知识产权案件调撤率达75.5%,同比提升12.5个百分点;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对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为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力提供司法保障。

下一步,沈阳中院将在前期发布涉疫情防控系列法律问题解答的基础上,开展知识产权案件庭审直播、集中宣判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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