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奈,泰勒·斯威夫特的錄音版權又被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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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億謙


去年6月,知名經紀人Scooter Braun從Taylor Swift(泰勒·斯威夫特)原來所屬的唱片公司Big Machine手裡,收購了Taylor Swift前六張專輯的錄音版權和相關資產(包括視頻和唱片視覺等)。

11月16日,外媒報道稱,Scooter Braun已經把Taylor Swift的錄音版權轉賣給了一家叫Shamrock Holdings的投資公司的投資公司。

Taylor Swift隨後在自己的社交賬號上解釋了一切:她知道,她想要,她不能,她無奈,但是,她已經開始著手重錄前六張專輯,而且……

“事實證明,重錄這件事既讓人興奮,又充滿創造性。”

無奈,泰勒·斯威夫特的錄音版權又被賣了

事件回顧:黴黴一怒為“版權”

Taylor Swift的錄音版權被Scooter Braun收購一事,2019年曾一度在歐美音樂行業鬧得沸沸揚揚的。

事件本身並不複雜,Taylor Swift前唱片公司、也就是挖掘和捧紅她的Big Machine把手裡的Taylor Swift前六張唱片的錄音版權和相關視覺資產賣給了Scooter Braun。

為此,Taylor Swift怒了,原因之一是,她想買回自己的版權,可Big Machine不賣給她,原因之二是,最後的買家竟然還是她的仇敵。

後者屬於私人恩怨,就不多說了。業內討論比較多的是前一點:音樂人對自己創作作品失去控制權,自己的作品自己都無法做主。

Taylor Swift對此就沒少表態,她矛頭直接瞄準了行業心臟:“我們大踏步奔向一個新的產業,卻忽視了財務架構和收入分配的再校準,也不夠關心製作人和創作者。”(譯自《Billboard》的專訪)

無奈,泰勒·斯威夫特的錄音版權又被賣了

在Taylor Swift看來,錄音版權應該是音樂人們理所應當的權益,而不應該成為談判籌碼。“拒絕出售母帶應該成為音樂人們的基本權利。”Taylor Swift說。

Taylor Swift說自己花10年時間想從Big Machine買回錄音版權,都未能如願。吃一塹長一智,2018年,Taylor Swift約滿Big Machine,轉籤環球音樂,就把錄音版權完全掌握在了自己手裡。(詞曲版權代理今年年初跟SONY/ATV約滿後,也轉到了環球)

但對於自己前六張專輯的錄音版權,Taylor Swift真的是完全沒有什麼辦法。因為出道太早,一開始還沒有什麼話語權,像所有新人一樣,錄音版權都在唱片公司手裡。

無奈,泰勒·斯威夫特的錄音版權又被賣了

2004年,年僅15歲的Taylor Swift在Bluebird Cafe駐唱,隨後簽入Big Machine(網絡圖片)


事件進展:版權被轉手,黴黴很無奈

11月16日,多家外媒報道稱,Scooter Braun把手裡所控制的Taylor Swift錄音版權(及相關資產)轉手賣掉了,買家是一家叫Shamrock Holdings的私人投資公司。有說賣了3億美元,也有說賣了至少4.5億。

Shamrock Holdings有點來頭,創始人叫迪斯尼,不是沃爾特·迪斯尼,是他侄子、迪斯尼集團已故前副主席羅伊·愛德華·迪士尼(Roy E. Disney)。

對此,Taylor Swift親自在社交賬號上發佈了一篇公開信解釋一切:

無奈,泰勒·斯威夫特的錄音版權又被賣了

首先,她過去一年都在努力買回自己的版權,並曾與Scooter Braun方面深入聯繫,但對方讓她籤一個保密協議(NDA,Non Disclosure Agreement),她和她的法律團隊都覺得這個協議不太正常,沒簽,於是就不了了之了。

直到版權的收購方Shamrock Holdings給Taylor Swift團隊發來郵件,她才知道自己版權被轉賣了。Shamrock Holdings那邊表示願意跟她合作,但是,她得知Scooter Braun仍然在其中插了一腿,所以就決定不合作了。

Scooter Braun具體到底如何插的一腳,我們不得而知,但是,在公開信裡,Taylor Swift說自己拒絕與Shamrock Holdings合作的原因是,根據這次轉售協議,未來很多年內,Scooter Braun仍然可以分到Taylor Swift的版權收益。

Taylor Swift不想跟Scooter Braun之間有任何往來。“對我來說,有Scooter Braun的參與就不會有開始。”

好在,Taylor Swift在公開信中也給大家帶來了好消息,她已經開始著手重新錄製前六張專輯。(按照此前的媒體報道,從2020年11月1日開始,Taylor Swift有權重新錄製前六張專輯)

無奈,泰勒·斯威夫特的錄音版權又被賣了

2020年11月1日被稱為“泰勒·斯威夫特現在可以重錄所有她的舊音樂”日


事件啟示:錄音版權是音樂人的生命線

一首錄音作品,版權主要分兩塊,錄音版權和詞曲版權。詞曲版權天然歸屬創作者(除非另有協議),錄音版權則按照行業慣例,歸屬於投資者(誰出錢錄音歸誰)。

過去,由於錄音技術掌握在唱片公司手裡,錄音成本相對高昂,唱片基本上都是唱片公司投資錄製,所以,錄音版權通常都是唱片公司所有。

對於這個問題,若干年前,《經濟學人》做過一支紀錄片,採訪過當事雙方:唱片公司方面稱,我們投資錄唱片、投資生產唱片、我們承擔風險,這有什麼不合理的?

音樂人方面則說,對,唱片是你們投資的,但我們根本沒有選擇。

音樂人Moby打了這樣一個比方:你跟銀行抵押貸款買了個房,款還完了,但房子卻歸銀行了。

比方未必合乎邏輯,但音樂人們越來越看重錄音版權,是不爭的事實。背後原因,除了不爭饅頭爭口氣,更重要的是,在現行的流媒體收入分配體系下,錄音版權的收益佔了絕對的大頭。

在中國,流媒體收益分配中,詞曲版權只佔收入的8%,也就是說,誰佔有錄音版權,誰就能分到更多收入。雖說,錄音版權收入,唱片公司也需要跟音樂人分版稅,但地位如Taylor Swift,Big Machine時代最高也只能分到28%。

所以,對於音樂人來說,如果想要控制收入,最重要的就是控制自己的錄音版權。

改變已經在進行中了。不久前,德國音樂公司BMG將從唱片約中去除“controlled composition clause”(控制作品條款),外媒報道稱,原條款保證唱片公司獲得不少於25%的法定版稅稅率分成。BMG首席執行官Hartwig Masuch稱,在現在這個時代,繼續沿用過時的條款已不可接受。

不過,無論唱片公司態度如何,時代都已經由不得他們接不接受了。畢竟,隨著生產力的不斷下沉,很多音樂人都自己錄音製作了,想想看,Billie Eilish都已經在家裡錄出一張格萊美級冠軍專輯了,唱片公司能控制的也越來越少了。

- 全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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