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賄900萬餘元 扶溝縣委原書記盧偉受賄案一審開庭

被控受賄900萬餘元 扶溝縣委原書記盧偉受賄案一審開庭

2020年9月29日,河南省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共扶溝縣委原書記盧偉受賄一案。這是我市第一例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志強擔任主訴檢察官、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徐哲主審並擔任審判長審理的職務犯罪案件。濮陽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省市級新聞記者以及各界群眾70餘人旁聽了庭審。

被控受賄900萬餘元 扶溝縣委原書記盧偉受賄案一審開庭

公訴機關指控:

2011至2019年,盧偉先後利用擔任周口市扶溝縣縣長、縣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在組織人事、承攬工程和土地性質變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價值共計908.85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控受賄900萬餘元 扶溝縣委原書記盧偉受賄案一審開庭

法庭上,控辯雙方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進行了舉證、質證。在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就本案事實、證據及法律適用問題各自發表了意見。被告人盧偉作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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