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少年的你》,一部讓人疼痛的青春片。
電影涉及一個沉重的話題:校園霸凌。
校園霸凌的新聞讓人觸目驚心,可怕是有些施暴者並未意識到自己在犯罪,而被虐者也不知向誰求助。
報道只是冰山一角,更多是習以為常的當眾取笑、集體杯葛,未必能引起大家的警覺。
你參與過校園霸凌嗎?
仔細回想,我曾經是“幫兇”。
高中時各班有份“名單”,班花、班草是榮譽,“公認最醜”是鄰班一位女同學小番。
平心而論,她只是相貌普通而已,皮膚黝黑,蒜頭鼻,小眼睛,說話有點含糊不清。不知誰惡作劇給她起了個外號,當她在走廊走過,大家就起鬨大叫她的外號“番薯”。每次她都不發一言,快速通過。
男生拿她當笑話,女生也避恐不及,但不包括小張。
小張是我的好朋友,她頗有正義感,男生喊小番外號,她會罵回去。
她們關係越好,我就越尷尬。畢竟小番是“全級名人”,幹嘛要和她拉上關係呢?於是我故意找各種理由,不和小番同時出現,我可不想成為“番薯的朋友”。
小番似乎不知道我的小心思,碰面依舊熱情和我打招呼,我總是隨意回應,匆匆而過。
青春少艾,誰不愛美,“番薯”這個外號她被叫足三年,作為女孩子她心底有多難受?
我沒有取笑過她,但我隨大流,見她如見瘟神,巴不得和她劃清界限。
她做錯了什麼?什麼也沒有。
你被校園霸凌過嗎?
我覺得我有過。
我上小學時,本地有份學生辦的報紙,大家都以登報為榮。
我喜歡寫作,不時投稿,不時見報。雖然沒什麼稿費,但也很有滿足感。
一次,我將我的不快寫了下來,投去報紙的編輯部,之後就忘了。
等到文章刊登出來,我的心咯噔一下,但也來不及了——那篇文章我是實名,有同學造謠我抄襲,莫名其妙越傳越烈。我不明白大家為何要中傷我,我詳細描述了我的痛苦和憤怒。
寫的時候心情激越,言詞直接,我心想大家不會細看吧……沒想到下午的班會課,班主任鄭重其事讀了我的文章,把全班同學教育一頓。
之後,同學見到我有意無意的閃避,我隱隱聽到他們議論我清高、做作、會寫文章有什麼了不起……以前受歡迎的“好學生”被大家排擠了,我再也融不進“圈子”。
那時我很苦惱,也不知如何“補救”,每天上學心情沉甸甸的。
後來我想通了,說真話有錯嗎?我沒錯啊。我把課餘時間更多用來閱讀,我也順利考上重點中學。
怎樣才算校園霸凌?
上面說的似乎是校園常見的“小事”,怎麼稱得上霸凌呢?很多時候被我們認為“小孩子不懂事”、“小孩子開玩笑”而模糊了。
挪威學者Dan Olweus將校園霸凌定義為“一名學生長時間並且重複地暴露於一個或多個學生主導的負面行為之下,霸凌並非偶發事件,而是長期性且多發性的事件。”
這有兩種含義。
一是指霸凌是長期性、重複發生的。
二是指霸凌有多種形式,包括暴力、言語、社交、網絡等。
說到底,霸凌是權力不平等的欺凌和壓迫。
當有些事情讓你倍感侮辱,卻被旁觀者認為是玩笑或打鬧,不要懷疑自己的感受,更不要懷疑這是自己的問題,你應該制止或者求助。
《少年的你》後面,鄭易寫信給陳念,他說:“我時常在想,我很想知道,現在的你,是否還相信,相信真,相信美,相信善,相信‘相信’本身。如果是,我將萬分感激。”
少年的你,如此美麗,我們都不該輕易傷害人或者被傷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