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現場丨客戶拖欠230萬律師費 律所無奈起訴維權

壹現場丨客戶拖欠230萬律師費 律所無奈起訴維權

律師快報Lawyer Letterpress


幫助客戶打合同糾紛官司,完成訴訟目標之後,律所沒有拿到當初約定的230萬餘元律師費,只能進行起訴維權。北青-北京頭條記者11月25日獲悉,北京西城法院對律所維權案作出判決,要求被告方按約履行約定,支付律師費。

2017年12月份,北京奧肯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奧肯律所)接受當事人逄某、何某的委託,代理與他人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再審案件,並簽訂協議,約定代理費5萬元。

奧肯律所在接受委託後,派出律師開展工作,成功啟動案件再審,達到了預期目標。逄某、何某僅支付3萬元代理費,剩餘2萬元的代理費並未履行。由於僅僅啟動再審,逄某、何某的涉案房屋權屬問題未從根本上得到解決,涉案房屋未變更回兩人名下,逄某、何某決定繼續請奧肯律所代理後續階段案件。

2019年3月28日,案件再審期間,雙方簽訂補充協議,約定逄某、何某在涉案房屋被執行迴轉至自己名下後30日內,將上一階段剩餘代理費用2萬元支付給奧肯律所;逄某、何某同意涉案房屋執行迴轉至逄某、何某名下後100日內,向奧肯律所支付後期代理費共230萬元。

補充協議簽訂後,奧肯律所繼續為逄某、何某維權。在代理律師的努力下,法院於2019年5月31日支持了逄某、何某的再審請求,並判決撤銷原審判決。2019年9月23日,奧肯律所最終幫助逄某、何某取得涉案房屋產權證。

奧肯律所完成了約定的全部義務和責任。逄某、何某一直未支付再審案件剩餘代理費2萬元以及補充協議中約定的代理費230萬元。經催告後,逄某、何某以無償還能力為由,拒絕支付代理費。因此,奧肯律所為維護權益,將逄某、何某訴至法院。

北京西城法院認為,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逢某、何某與奧肯律所簽訂的《委託代理協議》及《補充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奧肯律所已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涉案房屋2019年9月23日恢復登記到逢某、何某二人名下。逄某、何某未按照約定支付代理費,構成違約。

最終,法院支持奧肯律所的訴訟請求,判決逄某、何某支付首期剩餘代理費2萬元和後期代理費230萬元,以及逾期付款違約金。

文/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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