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清远市)的居民请注意,冯锦华欠钱不还,和他打交道要小心(见到他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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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冯锦华

性别:男

地址:广东省清新县浸潭镇学文街五巷

身份证号码:44182719870416XXXX

案情介绍:被执行人冯锦华应支付申请执行人货款2648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2820.74元。

立案时间:2020年9月25日

执行案号:(2020)粤1971执28394号

执行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冯锦华应支付申请执行人货款2648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2820.74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

联系举报电话:0769-8610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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