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冯锦华
性别:男
地址:广东省清新县浸潭镇学文街五巷
身份证号码:44182719870416XXXX
案情介绍:被执行人冯锦华应支付申请执行人货款2648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2820.74元。
立案时间:2020年9月25日
执行案号:(2020)粤1971执28394号
执行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冯锦华应支付申请执行人货款2648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2820.74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
联系举报电话:0769-8610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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