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亂貼小廣告?!東勝半個月已經處罰34人!

亂貼小廣告處罰工作截止4月16日,已處罰行政相對人34人次,被處罰人自行剷除200餘條三亂小廣告。

還亂貼小廣告?!東勝半個月已經處罰34人!

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一切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以及樹木上塗寫、刻畫。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違法行為處罰規定》第三條第二項之規定,違反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組織除責令其糾正違法行為、採取補救措施,可以給予下列行政處罰: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以及樹木上塗寫、刻畫或者未經批准張掛、張貼宣傳品等的,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還亂貼小廣告?!東勝半個月已經處罰34人!

很多群眾趁疫情期間,又開始大肆張貼小廣告,樹木上、電箱上、工地圍擋上到處都有,對市容市貌造成了嚴重影響。

東勝城管呼籲:為了城市的整潔美觀,請大家將廣告貼在指定的公共信息欄,不要心存僥倖。

來源:東勝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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