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文集團新合同,熱議的背後發生了什麼?

第2804期文化產業評論

4月27日,閱文集團高層換帥,也就在第二天,不少網文作者發現,其與閱文新籤合同出現了變化,隨後“霸王條款”引發許多網文作者質疑與抵制。為何剛剛換帥的閱文,就發生了這樣嚴重的危機事件,怎麼看待這前後的事件聯繫?怎麼看待騰訊的新文創戰略?

作者| 朱嘉

來源| 文化產業評論

正文共計2537字 | 預計閱讀時間6分鐘

閱文集團新合同,熱議的背後發生了什麼?

近日,“閱文新合同被指霸道”這一熱點話題備受關注,其中來龍去脈,各家觀點,想必大家都有所瞭解。

界面新聞整理,新合同主要有以下幾點引起爭議:

1、作者創作的書,直到作者死後50年,版權都歸閱文所有。

2、作者和閱文不再是合作關係,而是受閱文委託創作的,著作權屬於閱文。

3、如果作者的作品遭到侵權,打官司時由作者自己掏錢。

4、作者雖受閱文“聘請”,但雙方並非勞動關係或僱傭關係,作者不享受閱文集團福利。

5、合同簽訂後,閱文享有作者下本書的優先權。如果作者發新書,在其它平臺發佈,需要首先通知閱文,如閱文沒有簽約意向,才能在其它平臺發佈。

6、合同簽訂後,作者能得到的是,扣除運營以後,讀者付費後“淨利潤”的分成。

7、閱文擁有作者所有社交賬號的支配權。

8、閱文若對作者作品不滿意,可由閱文方面找他人“續寫”原作。

這一消息傳出後,在網文作者圈一石激起千層浪。一方面有網文作者表示“之前壓榨的也挺厲害,但至少在可承受範圍內,新合同相當於直接寫明:你寫的書白送平臺可能還要倒貼!”知名網文作者@唐家三少、@天蠶土豆、@夢入神機先後對此事發聲。甚至有人開啟眾籌,表示要帶領作者另建新網站。

另一方面,5月3日凌晨,閱文集團緊急回應稱,這份合同是閱文於2019年9月推出的,並非如外界所言是在2020年4月28日推出的新合同。新上任的管理團隊將會與作家們進行溝通,對於不合理的條款,閱文會做出相應的修改。

閱文集團新合同,熱議的背後發生了什麼?

就當前來看,關於這個話題,文化產業評論(ID:whcypl)的認為:

閱文的這一做法,放到騰訊文化維度的戰略——新文創(以前叫泛娛樂)下思考,就顯而易見的能得到答案了。

如閱文的回應,合同是閱文於2019年9月推出的,那麼可見,騰訊集團內部早有想打通文化產業鏈,推行新文創戰略的想法,這樣來看的話,也就不難理解前幾天剛剛換帥了,如閱讀集團官方公眾號所說,“閱文集團宣佈管理團隊調整,深度推動IP聯動和新文創內容生態發展”。

如閱文回應有假,像現在網上所言,是在2020年4月28日推出的新合同,那麼可見,以前不是一個部門,不是一個團隊管理,有推行新文創的想法,也推進不順利。現在新管理團隊接手了,急於想做點事情表現一下,也是為了打通文化產業鏈,實現所謂的IP價值最大化(例如,如果xxx免費閱讀,那麼自然受眾更多,將來網劇點播和付費自然營收上升,相關的衍生開發自然大賣,從而實現整理價值和營收最大化),這也是經常說的,羊毛出在豬身上狗買單的商業模式。

總之,不管哪種可能,都是在新管理團隊要推行新文創戰略下的邏輯必然。現在這樣的結果,是新管理團隊沒有想清楚、沒有做好準備,就倉促推行新政策的體現,顯得操之過急,想要一蹴而就,從而引起抵制,帶來風險。

閱文集團新合同,熱議的背後發生了什麼?

為什麼我們說新的管理團隊沒有做好準備?懂得文化產業的一些基本原理,就不難理解。

推行新合同這樣的做法,首先沒有考慮到網文和動漫、影視、遊戲、甚至IP授權等衍生產業鏈的產品,這些業務形態的受益人不是同一個主體。

網文作者不會去考慮什麼IP,考慮什麼全產業鏈開發,考慮什麼文影遊互動,考慮什麼多元價值。甚至很多作者的想法,就是先賺到第一步的錢再說,還要什麼自行車。那些所謂的IP開發,協同增值,跟他們也沒關係,受益的又不是他們。

其次,也是關鍵的,騰訊也並沒有建立起來這樣的一個機制和模式。如果要全產業鏈開發的話,那麼就請讓網文作者在後續的文化產業鏈中,在IP開發的各個環節中都能受益,那麼,我想網文作者會舉雙手贊同該舉措,因為他們得到了長尾的增值空間。

總而言之,這次事件,表明了騰訊新管理團隊急於想推行新文創戰略的急迫心情,和管理團隊對於騰訊自身體系的,文化產業鏈開發的基礎設施的完備性的認知缺失,以及自身改革經驗的欠缺,之間產生了矛盾,導致了嚴重誤判。以至於新官上任三把火,政策一出,遭到抵制,現在尷尬了。

以上就是關於該事件,背後的相關原因分析。純粹從一個觀察者的角度開看,僅供參考。關於騰訊新文創戰略的深度解讀,請查看我之前的文章:創新文創 | 騰訊文化戰略全面解讀

閱文集團新合同,熱議的背後發生了什麼?

再延伸說一下,這也凸顯了騰訊高層對於文化產業的理解和認識不到位,對於文化產業管理的不到位。我們知道文化產業是個眾多行業領域的集合,每個行業和領域的特點、商業模式都不一樣,當涉及眾多領域協同發展的時候,這個綜合能力如何,就是基於對文化產業深刻認識的文化產業管理水平。

新管理團隊影視搞得好,未必網文就行了。可見騰訊的文化產業高級管理人才比較稀缺,新文創戰略任重道遠。畢竟現在騰訊的戰略和定位就是「科技」+「文化」,騰訊在文化維度要走的好,走得穩,建議騰訊趕快推行文化產業管培生制度,大力培養文化產業管理人才,以更好支持業務發展。

其實,沒有這個新合同事件,騰訊作為頭部的文化企業,也應該要做這個事情。在即將出臺的《文化產業促進法》第四十八條【社會培養】,明確規定:國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文化產業人才培養,培育社會化文化產業人才教育機構、培訓機構。國家鼓勵從事文化產業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加強與學校的交流合作,參與相關人才培養,併為師生實踐實習提供崗位。

不管從社會公益屬性,還是商業經營角度,作為頭部文化企業的騰訊,都應該更多的培養文化產業管理人才。

同時, 全國文化產業管理專業的老師和同學也要清楚,文化產業管理這個專業、能力要求,是要成為文化企業的管理者、經營者,是要能掌控文化產業不同細分領域的協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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