譙城法院:2天執結建築工程分包合同糾紛案

4月15日,譙城法院快執團隊執行幹警僅用2天就順利執結一起建築工程分包合同糾紛案。

譙城法院:2天執結建築工程分包合同糾紛案

  2017年6月主某與安徽某建築公司簽訂分包合同,工程竣工驗收後,建築公司因拖欠部分工程款於2019年6月被起訴,譙城法院判令建築公司限期支付工程款23830元。後建築公司因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申請強制執行。進入執行階段後,執行指揮中心按流程對被執行人發起網絡查控,但節點期限內未能發現可供執行財產。案件在4月14日經繁簡分流被分到快執團隊執行幹警名下。

  接到該案後,執行幹警發現被執行人已經是第3次被執行的“老朋友”了,因在執行其他案件時曾加過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的微信,執行幹警當即聯繫上該法定代表人,督促其履行義務。被執行人卻表示公司現在經營不良,履行義務有困難。執行幹警積極聯絡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最終促成了雙方和解:被執行人次日履行20000元執行款,申請人自願放棄其餘執行款。

  4月15日中午,被執行人按時將執行款匯入申請人銀行卡,該案執結。

  隨著執行效率的提高,譙城法院近期受理的小標的案件數量較以往有所下降。譙城法院適時對執行流程進行動態調整和優化,將繁簡分流劃分標準從10萬標的提升到20萬標的,從而均衡了執行幹警執行壓力和辦案量,進一步提高執行結案率。

  來源:譙城法院 作者:李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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