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朋友擔保借款,逾期被訴了怎麼辦?

隨著復工復產的開始,全國的工商業開始逐步復甦,停工停產期間沉澱的若干經濟矛盾也逐步暴露出來,比如最典型的就是借款逾期問題,其中不乏疫情前幫朋友、幫兄弟公司進行擔保,而因為疫情原因或週轉原因還不上貸款的情況,債權人很可能選擇將擔保人一併告上法庭,那麼作為擔保人,該怎麼處理比較恰當呢?


幫朋友擔保借款,逾期被訴了怎麼辦?

首先我們要看擔保的責任,首先擔保是一種保證的責任,主要分為兩種情況

1、 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2、 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

顯而易見的是,一般連帶責任保證所保證的範圍要大得多,保證人承擔著更大的責任。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裡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話,法律上一般認定為連帶責任保證。

同時,一般保證人享有先抗訴辯權,連帶保證人不享有先抗訴辯權。我國《擔保法》第十七條第二款確立了一般保證人的先訴抗辯權,該條款規定: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換句話說,只有在債務人的財產被依法執行完畢後,保證人才有可能要承擔保證責任。


幫朋友擔保借款,逾期被訴了怎麼辦?

其次,我們要了解一旦債務人被訴且法院受理後,作為保證人的訴訟地位。

讓我們來看看《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的規定。

1、 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出借人僅起訴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證人為共同被告;出借人僅起訴保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為共同被告。

2、 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證,出借人僅起訴保證人的,人民法院應當追加借款人為共同被告;出借人僅起訴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證人為共同被告。

也就是說,保證人是否會被追加為共同被告,首先看保證方式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在一般保證中,原告僅起訴保證人時,法院應當追加借款人,同時主審法官具有裁量權,原告具有選擇權

律師建議:

1、 面對合同保證(擔保)的行為一定要慎重,尤其是在借款合同中要明確約定保證(擔保)的責任,以免被認定為連帶責任而處於被動局面。

2、 一旦產生了類似的訴訟,一定要了解具體情況,制定訴訟策略,規避不必要的風險,千萬不要盲目、匆忙應訴,有條件的話還是應當聘請專業律師跟進解決。

群益智慧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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