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件事先後簽了兩份合同,哪份有效?

2010年,王先生接了一個小區的停車管理,簽了一份十五年的協議。2011年,合同對方單位人事變動,變更了法定代表人。工作人員擔心領導會覺得十五年年限的合同太長,想改一下年限,就和王先生協商另簽了一份十年的協議。據王先生描述,他當時籤那份十年期限的合同,一方面是為了配合對方的工作,方便自己接下來的經營;另一方面,雙方都知道這就是一份對外的合同,並不算數。沒曾想,今年5月31日,那份十年期限的合同到期了,對方不承認那份十五年的合同,不讓王先生繼續管理這個停車場了。於是,王先生聯繫到北京電視臺《律師門診室》節目,他想知道自己那份十五年期限的合同是否有效?自己該怎麼辦?

同一件事先後簽了兩份合同,哪份有效? ▲ 圖片來源於《律師門診室》節目視頻

北京電視臺《律師門診室》特邀嘉賓、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主任周旭亮律師表示:

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合同分為兩個環節,第一叫成立,第二叫生效。只要雙方是真實的意思表示,雙方簽字蓋章確認,這個合同就成立;而生效,實際上絕大部分合同簽字就生效,所以,王先生的兩份合同都是成立並生效的。所以,那份十五年期限的合同對王先生是有效的。

同一件事先後簽了兩份合同,哪份有效? ▲ 圖片來源於《律師門診室》節目視頻

觀察員老田提出,當這兩份合同同時有效的時候,單位按十年期限的合同進行終止,王先生按十五年期限的合同主張權利,此時,這個矛盾該怎麼辦呢?

周律師認為,出現兩份真實合同,處理方式不外乎以下幾種:

一、取代關係,即非此即彼;

二、共存關係,即兩份合同都成立生效。如果任何一份合同中都沒有“把另一份合同替換掉或者修改作廢”條款,兩份合同都有效的情況下,王先生可以以十五年租期的合同內容主張自己的權利。

同一件事先後簽了兩份合同,哪份有效? ▲ 圖片來源於《律師門診室》節目視頻

那麼,王先生該如何維護自身權利呢?

周律師表示,王先生那份十五年期限的合同真實有效,他可以主張繼續履行合同。如果對方干擾他的履行,他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履行合同;如果對方不配合履行,造成損失,他也可以向對方主張賠償。

最後,周旭亮律師提醒大家,遇到類似情況一定注意看合同條款的約定,如果存在對自己不利的內容,及時提出異議或者拒絕,切勿輕易簽字,以免損害自身的合法權益。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二條 合同成立時間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四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百二十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 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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