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撞了人,致其死亡的,会怎么判刑?

案情简介:

2014年5月16日23时许,被告人任某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其在倒车过程中,因观察不周,所驾车辆左后轮将在工地内行走的被害人赵某某当场碾压致死。经鉴定,被害人赵某某系创伤性休克死亡。经交通管理部门责任认定,被告人任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被告人任某某在明知他人报警的情况下,留在事故现场等待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民事赔偿解决完毕。

不小心撞了人,致其死亡的,会怎么判刑?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被告人任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且情节较轻,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任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河南振豫律师观点: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任某某在明知他人报警的情况下,留在事故现场等待处理,不影响其自首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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