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類疫苗擬在遼寧省掛網集中採購

本報訊(華商晨報主任記者聞英奇)昨日,記者獲悉,省衛生和計劃委員會近日公佈的《關於徵求《遼寧省第二類疫苗集中採購實施方案(2016年版)》意見的通知》已完成公示,近期將向社會公佈。

意見稿提出,遼寧實行集中掛網的第二類疫苗採購模式,每年採購一次,交易的疫苗品種和價格都將向社會公佈。疫苗生產企業是保障疫苗質量和供應的第一責任人。

採購:集中掛網每年一次

意見稿指出,為進一步規範第二類疫苗流通秩序,做好疫苗採購工作,保障疫苗質量安全、價格合理、供應及時,二類疫苗將實行直接掛網採購。

第二類疫苗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通過遼寧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採購平臺集中採購,形成合理的採購價格,並由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每個縣、區制定1個)向疫苗生產企業(進口疫苗國內總代理或一級代理商)訂購供應給本行政區域的接種單位。

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全省疫苗集中採購所有公告、信息,通過遼寧省藥品和藥用耗材集中採購網發佈。

省疾控中心根據我省防病工作需要組織開展對應在我省接種的二類疫苗種類進行評價、遴選,經若干省級疾病預防控制專家委員會相關專家充分認證並報省衛計委同意後,省疾控中心編制《遼寧省第二類疫苗直接掛網採購品種目錄》,報遼寧省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採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經省領導小組辦公室面向社會公示後,形成《遼寧省第二類疫苗直接掛網採購品目》,並向社會公佈。

價格:將向社會公佈

疫苗價格方面,生產企業將通過遼寧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採購網在註冊產品的同時填報已完成省級集中招標採購的全國其他省份的中標價,全國其他省份的中標價的平均價將作為該註冊產品的限價,企業如提供虛假信息,一旦發現2年內不得參與全省疫苗招標採購工作。交易的疫苗品種和價格都將向社會公佈。

配送:生產企業是保障疫苗質量和供應的責任主體

疫苗配送方面,由生產企業直接配送到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由生產企業委託具備冷鏈儲存、運輸條件的企業配送,接受委託配送的第二類疫苗的企業不得委託配送。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受或購進疫苗時應當索要疫苗儲存、運輸全過程的溫度監測記錄。

疫苗生產企業是保障疫苗質量和供應的第一責任人。生產企業在不能直接配送的情況下,未按規定指定配送企業的;或因配送不及時影響公眾使用的;擅自以高於掛網價格供貨的;未依照規定建立並保存疫苗銷售或購銷記錄的;被有關機關查處認定向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預防接種單位或其內設科室、個人進行商業賄賂等情況,首次出現給予警告、通報,並限期整改,限期不改或再次發生的,取消該產品的掛網資格,並納入醫藥購銷誠信不良記錄,三次發生的,取消該企業所有產品的掛網資格,2年內不得參加遼寧省境內的疫苗掛網採購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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