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全民補貼感受在日外國人的權利與義務

中文導報 一週話題

作者:楊文凱


從全民補貼感受在日外國人的權利與義務


鑑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在日本不斷蔓延擴大,習慣了小步跑佛系抗疫的日本終於祭出“狠招”。


安倍晉三首相4月16日宣佈,實行緊急事態的範圍將從7都府縣擴大到日本全國;同時決定撤回原來向減收家庭發放30萬日元的計劃,改為向所有國民一律每人發放10萬日元補貼——上述消息分列一週新聞點擊排行榜第一、第二位。對於正常的生活在疫情中受到嚴重衝擊的廣大國民來說,普遍渴望經濟補貼的心態尤甚於關心全國緊急事態,其中自然也包括282萬9416名在日外國人 (2019年6月統計數據)。


安倍政府原來提出為明顯減收的非課稅家庭每戶提供30萬日元補貼,只惠及約20%的人口,對遭受疫情衝擊的廣大國民而言缺乏公平性,且申請手續煩雜,引起輿論和民意噓聲一片。為此,在公明黨黨首山口那津男的強烈要求和自民黨幹事長二階俊博的積極呼籲下,安倍政府亡羊補牢,提出了全國一律10萬補貼來取代30萬計劃,大幅擴大發放對象,順應了國民呼聲。


從全民補貼感受在日外國人的權利與義務


不過,由於安倍首相數次提及對國民不設條件,一律支付10萬補貼,這讓非日本國民的絕大部分在日外國人心生懸疑——大家不是關心錢多錢少,而是我們能否同樣平等地領取補貼,一時成為各大社交網絡和朋友圈中議論的熱門話題。


目前,發放現金補貼的具體程序和操作方法還在制定中,但負責執行的總務省已經明確了在日外國人也在發放對象範圍內,只要在日本登錄住民基本臺賬者,即擁有住民身份的人無論國籍,都可領取現金補貼——對於全體在日生活、學習、工作的外國人來說,這確實是一種朗報;對於大多數在日正常納稅並履行社會義務的外國人來說,這更是一種權利。


從全民補貼感受在日外國人的權利與義務


日本總務省統計局的人口推計,截止今年3月1日的日本總人口約為1億2595萬人,如果全員發放10萬日元現金補貼,單純計算總額超過12兆日元——這個數字包括了在日居住超過3個月以上的在日外國人,但不包括約140萬生活在海外的日本人。涉及到新生兒、海外邦人、服刑者等是否也是支付對象,目前還沒有定論。法政大學名譽教授、教育評論家尾木直樹在博客上表示,支持政府發放現金,同時希望“國會議員和高級官員不要成為現金髮放對象。”


據估計,在住民基本臺賬中沒有記錄的在外邦人、短期滯在和不法滯在的外國人不在發放範圍內;處於社會金字塔上端的高額收入者是否有必要支付補貼,死刑犯和無期徒刑者作為反社會勢力是否有資格獲得補貼等,會引起各方討論。另外,定額支付金將由家庭世代主代理領取,對於無家可歸者、網吧難民、因家庭暴力而與配偶者分居的人們如何支付,存在著不少問題。


從全民補貼感受在日外國人的權利與義務


日本政府向國民撒錢並非首次,每次出手的效果能否如願以償,另當別論,需要分析總結。回想1999年,小淵內閣為了促進消費、拉動內需,曾經發放過“地域振興券”之類的消費紅包——因為預算太大,發放對象由全體國民改為65歲以上的低所得層老人和15歲以下的孩子。當時,除了取得日本國籍者和特別永住者以外,絕大部分在日外國人被排斥在發放對象範圍之外,引起了人種差別和國籍歧視的議論。“地域振興券”的差別對待做法,傷害了在日本合法納稅、為地域振興做出貢獻的外國人的心靈,成為失敗的先例。


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後,市場遭受嚴重洗劫,國民生活受到衝擊。日本國會經過數月爭吵討論,由麻生內閣提出補正預算案,政府為全體國民發放定額給付金,人均1萬2000日元(65歲以上及18歲以下人為2萬元)。日本政府向全民發紅包之舉囊括了在日外國人,截至當年2月1日,約200萬登錄在冊的外國人均可以領取該補貼金——此舉體現了時代的進步、國際化的成熟,還有外國人社群不容忽視的存在感,以及共生社會享受平等權益的社會共識。


2020年新冠疫情之下,各國政府紛紛以透支明天的方式大撒幣,救國救民救自己。日本政府也出臺了總金額達108.2兆日元的緊急經濟對策。全民現金補貼的大招,更需12兆日元以上財源,但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發了。參照前例,在日正常居留生活工作,有合法登記的外國人應在發放範圍內,日本社會對此多數持支持態度。如果執行順利,預計5月下旬可以領到這筆現金補貼,其作用不僅在救濟生活,也會促使在日外國人再次感受並思考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從全民補貼感受在日外國人的權利與義務


外國人在日本生活學習工作,與日本人一樣遵紀守法、納稅盡職,與日本社會共存共榮、共同發展,本身已成為社會共同體的一分子,成為日本國際化社會中不可缺少的存在。隨著日本社會整體走向老齡少子化,在日外國人的作用越來越大,社會貢獻度越來越高。他們應該享有的權利,遠遠不止10萬日元的現金補貼,還會涉及更深更廣更多的領域。比如在醫療、年金、教育、勞動等各種領域,在日外國人應享有公平的政策和平等的待遇:他們需要醫療保障,需要老後年金;他們的子女需要接受正軌教育,他們自身更擁有勞動的權利。


本次日本受到新冠疫情衝擊,社會停擺,經濟蕭條,企業裁員成風,在日外國人或首當其衝,先於日本人而淪為犧牲品。外國人的勞動權利能否得到有效保障,也是檢驗日本社會國際化程度的試金石。一直以來,日本不是一個外國人大國,卻是一個外國人問題大國。今天,在日中國人已達100萬,在日外國人已超280萬。外國人數量遞增、質量提升,他們應該享有更多的經濟權利、社會權利,甚至政治權利。


當然,權力面對責任,權利也意味著義務。外國人在日本享受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義務。在日外國人的義務,在個人層面上,需要落地生根,自立自強;在社群層面上,需要盡心盡力,提升社群形象;在更為普遍的社會層面上,需要服務當地、貢獻日本,為所在的社會共同體添磚加瓦。


所以,10萬日元的現金補貼雖然數量不大,但覆蓋到全體在日外國人,卻顯示為一種社會文明、落實為一種國際化準則。只有當權利和義務互相契合時,在日外國人才會獲得真正的平等和尊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