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新個稅政策又出臺了

好消息,好消息。

好消息,好消息新個稅政策又出臺了

近日,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於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74號),其做了以下2點調整:

第一點將部分原來按照“其他所得”徵稅項目的調整為按照“偶然所得”。

第二點將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養老金收入所徵收的稅款由其他所得調整為工資薪金所得。

先來說說第一條,因為2018年的個稅改革裡面取消了其他所得這一項,所以才會出臺這次的調整。在稅率方面,還是和原來一樣,按照20%徵收。

按照第二項調整,個人領取的商業養老金收入在稅負方面還是和原來一樣。現在是25%免稅,75%的部分按照10%比例繳納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比率是7.5%,但從比率上來說還是和原來一樣的。

接下來了解下74號公告裡面涉及面比較廣的一些條例。

首先一點我想大家最關心的肯定是房屋繼承吧。在公告中說明了,如果房屋所有權人無償的贈送給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的或者對其承擔之間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還有就是如果房屋所有權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大家是不是很多都鬆了口氣,只要是合理程序的贈與和繼承,是不用交稅啦。之前幾年一直擔心房屋徵收遺產稅的小夥伴們也可以稍稍鬆了一個氣,比較在中國,現在整個政策一出,估計遺產稅的條例又得好好研究很多年了。

好消息,好消息新個稅政策又出臺了

另一條就是說企業在業務宣傳或者廣告活動隨機贈送的小禮品,注意這個對象要是本單位以外的個人。以及在年會等活動中送的,對於個人來說是算偶然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哦,但是送的價格折扣券等抵用券啊,消費券的除外。

特別注意:如果企業發放的手機微信啊,支付寶這種網絡包在徵稅的時候要細分性質,如果是那種中獎性質的,是屬於個稅的徵收範圍的,也就是說如果是前面說的折扣券啊這種就不是。

今天我們就說道這裡,下次再見。歡迎大家相互關注,一起探討財務稅收方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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