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多萬拍得的廠房卻不能進?檢察官來幫忙

200多萬拍得的廠房卻不能進?檢察官來幫忙

圖文無關。圖片來源於視覺中國

200多萬拍得的廠房近在咫尺,卻一直無法入駐?日前,在諸暨市人民檢察院介入下,這個困擾俞某某的難題終於得到了圓滿解決。

據瞭解,在2017年,諸暨人俞某某經營的企業通過司法拍賣平臺,以200多萬元的價格競得一工業房地產。俞某某滿心歡喜地開始安排企業入駐事宜,不曾想卻遭到了該廠房原所有人呂某某的多番阻撓。

原來,涉案土地廠房北面為呂某某的另一廠房區域,兩片廠區原先共用一個出入大門,該門並沒有建造在涉案土地之上,俞某某無法通過該門進出。而其東面圍牆及周邊的樹木所有權也歸屬呂某某,唯一歸屬俞某某的南面圍牆則鄰著一條小溪,導致俞某某無法另開大門。雙方僵持到2020年初,俞某某依然無法正常入駐,只得繼續另租廠房。

今年1月,俞某某來到諸暨市人民檢察院,遞交相關控告申訴材料。考慮到俞某某是企業經營者,且平時居住在杭州市蕭山區,秉承“最多跑一次”理念,在徵得俞某某同意後該院隨即啟動“代辦員”制度,指派承辦檢察官作為其信訪事項代辦員,向法院調取了涉案土地廠房的執行卷宗,並就案件情況與法院承辦人進行溝通,瞭解具體情況,釐清基本情況後,分管副檢察長帶領承辦檢察官一起來到廠房所在地鎮政府、派出所,與相關負責人進一步瞭解案件,摸清雙方矛盾源頭,並商量解決方案。

“瞭解之後,我們發現雙方之間的矛盾其實還有更深的原因。呂某某本想通過司法拍賣回拍自家廠房,但不料卻被俞某某拍走,心中有怨氣,就藉著自己對周圍土地的所屬權,阻撓俞某某進駐。所以要解決這個難題,還得從化解源頭矛盾上下功夫。”承辦檢察官說道。

為更好地化解矛盾,解決糾紛,諸暨市人民檢察院一方面向鎮政府發送工作函,希望鎮政府跟進此案,為小微企業提供良好發展環境,另一方面,聯合鎮政府派員與呂某某進行溝通,分析利弊,做其思想工作,並將情況及時彙總反饋給俞某某,聽取其想法。

經多方共同努力,2020年2月24日,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調解協議,呂某某同意俞某某在廠區東面圍欄處開設大門。協議達成後,承辦檢察官對案件進行了持續跟進,確保雙方順利履行協議內全部內容。

“現在我的機械設備安裝已基本到位,5月份即將復工復產,真的多虧了你們。”近日,承辦檢察官再次來到廠房回訪,俞某某握著檢察官的手連連道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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