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起兮云飞扬”刘邦的《大风歌》,到底有什么魅力传唱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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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的《大风歌》能流传,是因为他是第一位平民出身的皇帝。这首《大风歌》毫无特点,纯粹是打油诗。中国人对官本位的推崇,成就了这首所谓的“诗”。

《大风歌》

中国人的诗歌情结

如果说中国是世界上最喜欢诗歌的国度,我相信没有多少个人会反对。来看看我们对诗有多痴迷!

春秋时期,孔子编写六经,第一部就是《诗经》。

至于诗歌的黄金时代——唐朝,有名的诗人就有三千多人,收录的唐诗就高达五万多首。

李白斗酒诗百篇

其中有名诗仙李白、诗圣杜甫、诗佛王维、诗魔白居易等等,他们的作品传颂至今,不少还是语文教材必选的内容。

历朝历代,可以没有皇帝,但不可以没有诗人!可以不吃饭,但不能不写诗!

正是中国人具有热爱诗歌的情结,所以很多人都有一个诗人的梦。能成为一个诗人,是很多人觉得自豪的事。

好诗的标准

中国每天都产生很多诗,但是不是每一首都是好诗。

好诗有什么标准呢?我是这么认为的:

  1. 符合韵律。诗就是歌,诗歌的韵律就是符合一定的音乐节奏。在古代,作诗的人都会接受韵律训练。可是现代诗兴起,韵律没有了那么讲究,但是也尽可能做到押韵,否则很难颂吟。
  2. 用词讲究。古人作诗都尚且追求“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效果。难道随便讲讲就是诗吗?之前网络有一种梨花体的现代诗,把平常的一句话,断开几句就是诗。试问有人会看吗?教育普及化后,好诗对词句的要求更高。
  3. 含有哲理。哲理并不是讲大道理,而是把符合自然规律基础上适当加工。例如,“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就含有哲理,值得回味。
  4. 真情实感。诗是情感的表达,人的喜怒哀乐都要表达出来,这就是诗歌的魅力所在。诗歌可以适当夸张,但不能无病呻吟。例如,“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这里写出诗人的寂寞,也显露出作者豪爽的性格。但是“啊呦!你不来,我的生命就没有价值了!”,就没有意思了。

☞好诗不常有,贵在坚持

好诗需琢磨,写出的是才与情。

《大风歌》不是什么好诗

刘邦当了皇帝,回到家乡,志得意满,一时借助酒意,随口唱了句“大风吹来了,云都在动了,我得到猛士帮助,平定海内,荣归故乡啊!”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西汉)刘邦·《大风歌》

没有韵律,没有情趣!纯粹炫耀!这不是平常一些领导喝多了两杯后常说的废话吗?如果在职场,我们只能违心献上自己的掌声。

在汉朝,沛县的老百姓拍马屁的水平不比现代人差到那里。刘邦随口说说,下面的人就说是好诗。刘邦听了也假装糊涂,忘了自己根本不会写诗,毕竟被人称为“诗人”是一个崇高的荣誉。

于是刘邦这首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顺口溜”——《大风歌》列入了诗歌的行列。因为刘邦是皇帝,文人墨客不好冒犯龙颜,只能歌功颂德,流传到现代。

诗歌“不为三斗米折腰”

☞诗歌开始的时候是劳动人民创作的,但是经过文人加工后,它已经由原来的下里巴人演变成阳春白雪。

☞借此提醒写诗的朋友们,切记自己的初心,不要写应酬诗、马屁诗、打油诗,多磨练心性,琢磨用词,方能写出好诗。


我的17号书桌


汉高祖十二年(公元前196年)十月,刘邦“御驾亲征”,去镇压淮南王英布叛乱,剿灭英布后还军途中,刘邦回到自己的故乡——沛县,召集故旧亲友,乡邻开怀畅饮,在宴席上,刘邦即兴创作了这首《大风歌》。

大风起兮云飞扬。

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此诗歌只有三句,前两句写作者霸气侧漏,豪情万丈,雄浑有力,第三句却突然流露出作者内心隐隐的不安。全诗浑然天成、质朴简洁、气势磅礴,把两种感情有机地融为一体,新颖别致。《大风歌》抒发了作者远大的政治抱负,以及他对国家未来充满忧虑的复杂心情。

此诗每句中都带有“兮”,是因为刘邦的故乡沛县曾被楚国和魏国占有多年,文笔不免沾染了大量楚风和魏风。因楚地民风彪悍,楚辞便有了彪强和华丽婉转的风格。魏风的特点是既婉转又大气磅礴。所以刘邦的诗既表现了他对家国兴亡的担忧,又富有王者之气。

刘邦的诗不去写壮阔、惨烈的战争场面,而是用咆哮的大风、奔腾漫卷的飞云来暗喻这场惊心动魄的战争画面。“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只一个“威”字就表现了刘邦的霸气,神武,细想一下,自高祖当年斩蛇起义开始,率领千军万马,历经三年血战,扫清宇内,气吞八荒,如今众臣朝拜,万邦匍匐,作为一个“成功男人”,该有何等的豪迈!

但诗篇的着重点乃是后一句“安得猛士兮守四方”,在这一句里,刘邦没有被胜利冲昏头脑,而且是笔峰一转,写出了深藏于内心的巨大的担忧。它写出了刘邦无奈的发问,谁能帮他守住这片大好河山呢?原先的大将们都背弃了他,只剩他一个老叟在此苦撑危局,此时此刻,也只能发出几声痛苦的悲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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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能够被邀请回答这个问题一定是因为我曾写过一篇关于刘邦的文章,在此我们可以分析一下这首《大风歌》的魅力。


创作背景,了解刘邦的心情

这首诗是刘邦击败淮南王英布凯旋,路过自己的家乡沛县的时候所创作的。当时刘邦已经步入晚年,而且身体状态也极其不好,但是英布也是瞅准机会在此刻叛乱,而朝内却无人能够平叛,他只能是御驾亲征。


此前已经出现了诸多藩王叛变,虽然也已经被镇压,却让西汉王朝国力受损,同时西汉王朝也面对这周遭势力的觊觎。回到故乡把家里的亲朋好友召集在一起,古人好酒,喝酒了就会诗性大发把内心的想法表达了出来。

创作风格,兼有魏风楚韵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整首诗歌只有三句,却大气磅礴。刘邦的家人是魏国人,所以文笔中也体现了魏国的文风一种雄伟;文中每一句都带有一个“兮”字,这是以屈原为代表的《楚辞》的标志性文字,虽说是一个语气词,却是为整首诗增添了韵律和丰富的情感。

诗者,表情达意的最好方式

我们都知道诗歌是优美的,原因在于两点:韵律和情感。那么这首《大风歌》表达了刘邦的什么情感?


首句所表达了的他的雄心壮志,“大风”是一种英雄的气概,象征这战场,正所谓万马奔腾开疆拓土男儿争战四方。“云飞扬”更是一种心情的辽阔,天高任鸟飞啊,刘邦更希望扩大西汉的疆土,建立更强的国家。


“威”字直接将自己是帝王的身份地位表现得淋漓尽致,“加海内”是说自己统御这辽阔的地域,拥有万千子民归顺自己,也是对于凯旋的一种骄傲,似乎在说我就是帝王,谁不服打你到服。“归故乡”这就很简单就是路过家乡,但是我已不是当年的那个泗水郡的小亭长了,我这是衣锦还乡了,怎么样老子混得不错吧。


“安得”这句话表达了刘邦的一种求贤若渴的态度,刚打完英布,虽然胜利了但是劳民伤财的内战没有什么意思,而且与自己创立大汉的功臣元勋都死光了。没有了这多的英雄汉,所以引出“猛士”的想法,就因为国家需要有才能的将领带兵打仗戍卫边疆,最后三个字“守四方”就是最好的表达。


作为一个帝王能够在享受荣华富贵的时候,尤其是暮年还想着国家的安危,心系百姓的确是很难得,这种居安思危的想法值得历代统治者的学习。

结语:诗歌的魅力所在

魅力不在于诗词的本身,在于的是表达的一种豪情和忧国忧民的思想,也是希望能够在有生之年为后代子孙寻找辅佐的人才,希冀汉朝可以千秋万代,毕竟自己打下的江山也是不容易的。


男儿的血气方刚、仗剑走天涯的精神和建立一番卓绝功绩与这首诗不谋而合,诗歌表达了很强的号召力和感染力。

个人浅见,欢迎各位老师讨论点评。

图/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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