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為四萬元債務玩起“躲貓貓” 執行法官雨夜奔襲四百里將其拘回

老賴佘某某欠下了4萬元債務後,居然就玩起了“躲貓貓”,電話不接,也不露面,自以為這樣便可以躲避執行。怎奈“法網恢恢疏而不漏”!2018年9月6日晚,樅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尹法官在接到“佘某某在蕪湖市某賓館住宿”的警情後,立即帶上兩名法警,冒雨來回奔襲四百餘里,成功將被執行人佘某某拘傳至法院。

2017年2月,因佘某某遲遲不予歸還4萬元借款,被汪某某訴至樅陽縣人民法院。案經審理,樅陽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佘某某承擔還款義務。但判決生效後,佘某某仍未主動履行,汪某某遂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佘某某始終拒接尹法官的電話,甚至為了躲避執行,遠走他鄉,一度下落不明。期間,尹法官依法對佘某某名下財產進行了查控,但均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工作一時陷入困境。為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快速打破該案的“執行難”瓶頸,依託與公安機關的聯動機制,尹法官立即向公安機關發出協助申請。十天後,尹法官便接到了來自公安機關的警情,快速行動,經過來回五個小時的雨夜奔波,成功將被執行人佘某某拘傳至樅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局。

在執行局,被執行人佘某某態度強硬,聲稱:自己一沒錢,二沒房,三沒車,沒辦法還錢。任憑尹法官如何開導,被執行人佘某某始終無動於衷。當晚,在向佘某某明確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後果未果後,樅陽縣人民法院依法決定對其採取司法拘留15日強制措施。(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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