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到期後欠債人玩起“躲貓貓”,債主尋訪4年後把他拘禁在賓館7小時,還實施毆打,被判刑9個月

借款到期後欠債人玩起“躲貓貓”,債主尋訪4年後把他拘禁在賓館7小時,還實施毆打,被判刑9個月

一男子為索要債務,竟夥同他人非法拘禁欠債人,結果討債不成還將自己送入牢房。日前,該男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宿州市埇橋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9 個月。4 月 16 日,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進行了通報。

被告人王某系宿州市南關個體經商戶。2015 年 3 月 16 日,被害人李某因資金週轉通過中間人向王某借款 20 萬元,約定利息為 1.5%,李某給王某出具了一張借條,並承諾該筆借款 3 個月後連本加息一起還。借款到期後,李某不但沒有還錢,此後音信全無玩起 " 躲貓貓 "。幾年來,王某託人四處打聽李某的下落,最終還是不見李某的蹤影。2019 年 11 月 4 日下午,王某得知李某在宿州市東關一飯店裡吃飯後,逐電話邀集胡某、馬某(均另處)前往該飯店見到李某後,將其控制在附近的一家賓館內,沒收其手機,並對李某實施毆打,將其非法拘禁長達 7 個小時之久。當月 7 日,被告人王某等人被公安機關抓獲。

庭審中,王某對自己的過激行為表示懺悔。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為索要債務夥同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鑑於其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且認罪認罰,法院依法對其給予了從輕處罰。

瀟湘晨報記者鄔成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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