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破产重组中的国进民退

一:中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例

中澳集团成立于1998年4月14日,位于山东省庆云县,注册资本为135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洪波,持股比例为99.98%。中澳集团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主要从事肉鸭的育种、繁育、养殖和深加工,其主营产品是“中澳”牌鸭肉系列制品,拥有出口欧盟资质;中澳集团所拥有的欧盟出口资质,被业内称为“欧号”,国内极为罕见,据称只有5家拥有。在2013年,中澳集团营收达到33.98亿元,此时张洪波及其子公司已涉及家禽养殖、饲料生产、食品加工、农产品加工、医药保健、购物商场、连锁超市等,并向房地产、金融领域延伸,成为当地的商业巨擘;在2015年,张洪波家族规模资产达到175.05亿元,成为德州首富,“鸭王”的声誉也使他达到了事业巅峰。


警惕破产重组中的国进民退

2013年禽流感爆发,家禽养殖业大行情整体衰颓,呈现断崖式下滑。业内人士表示,各大银行对家禽养殖业预期看低,开始对控制该行业投放规模。伴随着2014年资金面收紧,资金成本上升,中澳集团资金流开始收紧。随后伴随各国有行及股份商业银行大规模抽贷,中澳集团资金链瞬间崩掉,张洪波数十年打造的中澳帝国也轰然倒塌。

好在中澳集团的出口贸易始终不错,在2016年时,整体情况开始出现明显转机。然而在此时,张洪波被以“妨碍信用卡管理罪”突然控制,次日当地即启动破产程序,由税务部门发起破产申请,3天后庆云县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启动破产。破产管理人,则被指定为山东华信产权流动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根据部分媒体的报道,作为债主,银行也并不主张中澳集团破产。而张洪波也无法理解,中澳集团基础扎实,出口贸易仍有很大成长空间,在政府支持下,完全可以起死回生,而不是破产了之。

之后发生的情况,更应引起人们的重视。一是十分珍贵的“欧号”被庆云县兴业资产运营开发有限公司以100万元拍卖获得,当次拍卖仅一人报名,一次出价,远低于“欧号”的真实价值;二是中澳集团39宗共3000多亩工业用地的使用权,和18万平米的房屋建筑物等,被拍卖处置,次拍卖物位于城区,资产评估总价值是2.1亿,即每亩不足7万元,远低于市场价值。1月13日,被唯一报名人德州庆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以起拍价2.1亿元成交,拍卖后不久时间,上述土地已经被规划为商业用地,亟待开发。 经过查询,庆云县兴业资产运营开发有限公司与德州庆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均为政府控制企业。

综合看来,可以称之为国有企业以极小的代价将中澳集团的优质资产全数拿下,留给债权人的只是星星点点的补偿,远不能偿还其债务,更给庆云当地依靠中澳集团的企业和养殖户留下了一地鸡毛。其中的过程和原因,难免令人遐想。

二、丹东港集团案例

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是原丹东港务局于2005年初改制形成的,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由日林建设公司控股,主要从事港口仓储.装卸及运输,2004年吞吐量为1050万吨,2005年计划吞吐量为1500万吨.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正从原来单一的港口仓储.装卸及运输向集港口仓储.装卸.运输.物流.工业园区.保税区于一身的综合性国际化港口发展。


警惕破产重组中的国进民退

丹东港的地位在丹东市别具一格,回顾丹东市历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着墨最多的企业当属丹东港集团。2016年,丹东市政府大力推行“以港兴市”战略并成立领导小组,时任丹东市市长的石坚亲自挂帅组长。丹东提出“要正确处理好港口与政府的关系,树立‘一盘棋’思想融为一体”,并将新一轮的城市振兴押宝在丹东港的转型升级上。丹东港的地位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警惕破产重组中的国进民退

然而尽管如此,丹东港却并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可以说丹东港是“中国唯一的私营港口”。丹东港为在香港上市,由公司的实际权益人在香港设立了丹东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并通过100%持股辽东国企投资有限公司(香港)、日林实业有限公司(香港)、美国纽约港务发展有限公司(香港)、环球港口经营有限公司(香港),持有丹东港的全部权益。 其中,两名境内实际权益人——王文良通过日林实业有限公司持股占36%,丹东市政府通过辽东国企投资有限公司持股占20%。也就是说,自然人王文良是丹东港名副其实的第一大股东。 丹东港的实际控制人,凭借着丹东港和日林集团,位居丹东首富。 丹东港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它的激进扩张还得到了丹东市政府的明文“支持”。2014年,丹东首次将“以港兴市”战略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抓住北黄海开发机遇,确保大东港区20万吨级矿石泊位投入使用,加快散杂货、石油化工、集装箱等泊位建设。2015年,丹东还提出“推进丹东港境外上市融资”。

这一切为丹东港的后续埋下了隐患,2017年6月底,丹东港货币资金仅为15.2亿,其中14.4亿为受限资金,公司账面可自由支配资金仅有8000万元左右,而一年内到期的债务高达170亿,债务违约已然无可避免。上百亿的公开市场债券,几百亿的银行贷款,巨大的债务笼罩在丹东港上空,数百亿的债务单是一年所产生的利息就足以吞噬全部的经营现金流入。

2019年初,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机构请求辽宁省省政府成立清算组,先期进入丹东港集团进行清算,再根据清算的结果,由债权人委员会向法院申请破产。为了避免破产重整,丹东港集团也在做着最后的努力。3月22日,丹东港集团罕见地召开新闻发布会,坚称“有信心通过自身努力偿还全部债务本息”,借此应对债权人的重整申请。 2019年3月14日,平地惊雷起,丹东港一纸诉状将丹东市政府诉至辽宁省高院,要求政府偿还高达227亿元垫付资金,丹东港称其为公共基础设施和区域围填海建设垫付的资金227亿元,如果政府能够将这笔巨额资金偿还到位,眼下的违约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丹东港也将免于走向破产重整的厄运。

这后面的原由现在难以揭破,扑朔迷离,是否真的存在垫资无法探究。 尽管丹东港勉力挣扎,4月7日晚间,丹东市委市政府官方新媒体平台“丹东发布”刊发了一则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的声明,称自出现债务违约危机之后,主要债权人方已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司法破产重整。有人假借丹东港集团名义散布不实言论,甚至抵制司法重整程序。一天之内,4月8日上午,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关联企业送达重整受理裁定,丹东港集团重整已进入法定程序,丹东市中院将与指定的重整管理人一同进场接管丹东港。经过一番挣扎的丹东港最终没能摆脱重整的命运,与债权人的拉锯战就此尘埃落定。

但翻看翻看丹东市政府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内容,“展望2019年,以辽宁港口整合为契机,加快丹东港重组步伐”,似乎丹东港的重整命运早就已经注定。

2019年1月4日,辽宁省港口集团挂牌成立。辽宁省国资委持有辽宁港口集团50.1%的控股权,招商局集团旗下的招商局辽宁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9.9%,是十分典型的国有企业。在港口整合的大背景下,可以预见,在破产重组背景下,丹东港被辽宁省港口集团收编的前景已经十分明显,国内唯一的私营港口即将消失。

笔者按

目前国内经济学界和社会上最流行的说法之一是“国进民退”,意思是国企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而民企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小。事实并不是这样。无论从国企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量,还是利润总额看,中国并没有发生“国进民退”的现象。

本文中所提的“国进民退”并非通常意义上的国进民退,而是在民营企业的破产重组过程中,是否存在外在的影响,是原本按正常流程开展的工作产生偏差,导致民营企业的优质资产被以不正常的价格被处置,影响了债权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正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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