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那些事兒,先感動的是自己

讀書不是為了雄辯和駁斥,也不是為了輕信和盲從,而是為了思考和權衡!

弗蘭西斯·培根的《論人生》

4月23日是世界讀書日,從關注程度來說,比不上最近的各種熱門事件。但是讀書這件事,也變成了現代社會每個人提升自己很關鍵的方式,那麼讀書這件事,究竟是不是有必要帶著執念去讀。在很多時候,讀書是一個本身就是結果的事。

生活的真相是,我們把90%的生活都放在了深夜。成年之後,白天裡工作、學習、生活瑣碎,忙碌的一整天之後,似乎只有在深夜,才能做自己,不是不想睡,是捨不得睡,捨不得這日子裡難得的自由放空時間。也有人說,這些時間也叫做“碎片時間”,而這些碎片時間恰恰決定了你人生的高度和軌跡。於是,有很多人,在這些碎片時間選擇提升自己,例如讀書、健身、學習技能等等,往往當碎片時間的充分利用帶來的那種充實滿足感,會讓我們覺得,自身價值在一點一點得累積,被自己感動。

那麼讀書這件事,是不是真的要“實用”?可是有的人本身並不是對讀書這件事充滿興趣和熱愛,如果說對自己堅持的事情是恰到好處的喜歡和百分之百的投入,那麼對自己並不完全熱愛的事情,也許就做到“跟著心走”。

我國明朝最著名的哲學家王陽明,他的心學理念強調“知行合一”,他對讀書的看法就是,若想最有效地讀書,非得建立自己的思想不可。你的思想本就有,是與生俱來的,你所做的就是把它激活,而激活的手段就是讀別人的書,別人的書是一把鑰匙,只要你肯用心,就能打開本有的寶藏。

我們應該把別人的書當成是資料或者工具書,絕對不能把它當成思想本身。就是說,讀書時帶有目的的一個過程。讀書改變命運改變自己這樣的,常常是客套話,如果一個人能輕易地被一本書改變,是件細思極恐的事,如果你能被《論語》改變,自然也能被《金瓶梅》改變。還有人說,讀書能使人增長智慧發家致富,那是從前的事,現在的社會,只要唸完大學,熟悉運用互聯網,就有許多的際遇機會可以發家致富。

如果你有意識地去讀書,那就不是最有效的讀書方式,正如你有意識地去食色一樣,都失了心的本體,所以喜歡什麼樣的書,就去讀什麼樣的書,不一定非要隨大流,以為是文學名著,就非要去啃。讀書本是件快樂的事情,不需要與自己過不去。

我們每個人的心性都是不同的,心裡有某本書,你去讀它便會有喜悅感,因為你的心與它產生了感應,但是如果心裡並不對這本書喜歡甚至有一些牴觸,感應不了的東西,何必強求?真正有效的讀書方式,其實就是順其自然的讀書方式,讀你愛讀的,沒有目的,因為讀書本身就是一種目的,是一種來自我們內心的本能。

當然,生活中的樂趣有無數種,讀書只是其中的一種,讓你感到快樂就去讀,而不是為了在某方面有所進步去“感動”自己。跟著你的心走,明白每件事其中的道理,知行合一。

讀書那些事兒,先感動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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