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喝酒!

若要斷酒意,醒眼看醉人。

“在我國數千年的文明發展史中,酒與文化的發展基本上是同步進行的。可見酒的歷史是多麼的長遠,這麼多年的風雲變幻、歷史變遷,都脫離不了酒,可見酒的獨特魅力所在。

論——喝酒!


美酒雖好,可不能貪杯,一貪杯那可真成了穿腸毒藥,讓人領略生不如死的感覺。已記不清多少次了,醉酒過後難受的想去醫院,終究還是挺過來了,那時就想:以後再也不喝了。可說完這話還沒到當天的晚上,立馬話鋒又變了,“以後再也不多喝了”。到了晚飯時間,朋友良言相勸,“少喝點透透,否則你以後喝酒會非常難受的”,終架不住勸,酒杯又端起來。

論——喝酒!


酒一旦喝多了,完全變成了另外一個人,各種“醜態”就“表演”的淋漓盡致,讓清醒的人笑掉大牙,成了茶餘飯後的談資。經我多年喝酒經歷,聽我把喝完酒的“醜態”一一道來:

其一:絮叨

一句話反反覆覆、複復反反,說了不知多少遍,還不過癮,在別人送你回去的路上,你還會再重複幾遍。我就屬於這樣的人,平時酒量不大,總是過量,一旦喝多,平時不善言談的我話就多起來了,天南海北、古今中外,從生說到死、從小說到大,讓聽者煩不勝煩。朋友礙於情面,總不能一走了之,在那忍受著,所以,當大家都喝多的時候,你自己清醒,反倒受罪,還不如也喝多了,一起在那侃,侃到天明誰也不服誰。

其二:膽大

有一句說的好:“酒壯慫人膽”,平時不敢做的事情,酒醉過後啥都敢做。一次吃飯,一個哥兒們喝得有些高,但看起來還算清醒,大夥就沒理他。飯局散場的時候,這哥兒們忽然衝到馬路中央,伸手攔住了一輛正在巡邏的110警車,然後拉開車門,就坐進去了,口中唸到:都說警車舒服,我試試。

其三:哭泣

有一部分人,酒喝多了以後,有一個特點,那就是哭泣,男人女人都有,也不知道心裡有啥傷心事,就是哭,嘴裡還說不明白。

其四:狼藉

酒醉過後,頭重腳輕——雲淡風輕,不知身在何地,不管身在何處,只覺胃中翻江倒海,最後如火山噴發一般,弄的一片狼藉,甚至有的還沒下去桌,就已直洩千里。

上面是酒喝多了的“醜態”,當然這不能算作醜態,因為酒含酒精,麻醉神經,已不受自己控制。而且,適當控制好酒量,喝酒的好處還是太多了。

酒能開拓思維。李白愛喝酒,酒後詩興靈感大發,思如泉湧,提筆而作句句經典,中國多了一個“詩仙”。

論——喝酒!


喝酒還能聯絡增進人與人之間的感情,兩個互相不認識的人,通過喝酒變成了好哥們。兩個好哥麼喝酒,把自己心裡的話推心置腹說一番兄弟間感情更深了。

喝酒是我們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老祖宗傳下來的東西,但我們一定要適量而行,千萬不能拿自己的身體開玩笑。而且一旦酒醉,身體思維完全不受自己控制,很容易犯下錯誤,令自己悔恨難當。

論——喝酒!


論——喝酒!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