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確定“雙測”最高價格 核酸檢測每次150元,抗體測定每項50元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訊 5月1日晚,青島市衛生健康委發佈公告稱,根據省醫療保障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健康委《關於制定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等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的通知》(魯醫保發〔2020〕36號)要求,自5月1日起,我市各級公立醫療機構新冠病毒檢測費標準調整為:核酸檢測費150元/次,抗體檢測費50元/項(IgG、IgM兩項合計100元)。第三方檢驗機構及民營醫療機構參照執行。

(記者 孫飛)

早前報道:

我省確定“雙測”最高價格

核酸檢測每次150元,抗體測定每項50元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訊 4月30日,山東省醫療保障局、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通知,就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等醫療服務項目,制定了全省各級公立醫療機構的最高價格。

根據通知,“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含檢測試劑)”,每次150元;“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徵冠狀病毒抗體測定(含檢測試劑)”每項50元。以上項目價格為全省各級公立醫療機構的最高價格。

通知提出,各公立醫療機構要在服務場所顯著位置公示項目價格等內容,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根據青島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4月27日印發的通知,自通知發佈之日起,全市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要對發熱門診就診患者、門急診高度可疑患者、住院患者和陪護人員等四類人員全部進行核酸檢測和血清抗體檢測,做到入院必檢、應檢盡檢、不漏一人。其他醫療衛生機構檢測工作由各區市研究確定。發熱門診就診患者和門急診高度可疑患者檢測費用實行記賬管理,由醫療機構登記患者信息和費用情況,由同級財政給予全額補助。患者住院期間如需陪護,陪護人員的檢測費用由個人全額承擔。住院患者檢測納入醫保結算報銷。參保住院患者入院前的核酸檢測和抗體檢測費用併入醫保住院醫療費報銷,原則上每人只報銷一次檢測費用。

(記者 孫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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