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可用疫情期间最低工资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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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企业需承担相关员工的经济补偿;

怎么核算呢?不是按照疫情期间最低工资赔偿的

按照员工连续12月的平均工资,作为工资标准支付;

1、如果入职满一年,按照一年赔付1个月工资支付,入职满半年不满一年,按照1个月工资支付,入职不满半年,按照半月工资支付;

2、如果员工正常缴纳社保连续一年,可以申请失业金,需要企业协助出具相关辞退证明!


人力杂谈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劳动合同到期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到期当月不算在内。根据你的提问,4月份到期,那么1月、2月、3月份工资是其中的一部分,4月份工资不算在内。

2月、3月份在疫情期间,在前十二个月工资中占比不大。

但是,单位可以提出以最低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的标准与你协商,你不要误认为是单位的决定。如果你感受到单位的压力同意了,就表示已经协商一致。

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是,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能不续签,否则就是违法终止了。

总之,单位不能单方决定以最低工资为标准进行补偿,除非你同意。


吴律师说劳动法


肯定不能。这是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作为劳动者必须要坚决维权。

第一,劳动合同到期的,如果是用工单位的原因不续签合同,必须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且经济补偿金必须按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来确定,不能只按疫情期间的最低工资来作为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在计算经济补偿金基数时,肯定要包括疫情期间的工资的。

第二,关于疫情期间的工资支付国家也是有规定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

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所以,在合同到期终止后,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员工有异议可以提出来,如果用工单位不理会的,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提请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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