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检察院: 着力“四个坚持”举措 提升检务督察水平

襄州区检察院: 着力“四个坚持”举措 提升检务督察水平

近年来,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从严落实按照院党组和上级院要求,立足内部监督职能定位,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检察权运行新模式,坚持把检务督察工作作为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通过强基础、抓落实、重创新、明奖惩,进一步推动检务督察与司法办案深度融合,使检务督察工作逐步走上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确保了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一、坚持固本培元,夯实检务督察工作基础。

一是发挥领导带头作用,整合监督力量。院领导班子牵头开展检务督察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督察长,分管领导为副督察长的督察委员会。配强督察队伍,督察委员会成员由各部局队负责人担任,选拔具有多年业务工作经验和较高政治业务素质的2名检务督察专员充实到检务督察部门。每月安排一名副督察长担任督察组长,对全院依法办案案件工作进行全面督察。2019年以来,共组织督察20次,发出书面督察通报15期,二是强化部门协作,不断延展检务督察工作范围。狠抓执法办案督察,不断拓展执法督察的广度和深度,着力促进司法行为规范。建立检务督察部门与刑检、民行、控申等业务部门协作配合长效机制,共同学习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条例》等规定。在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的同时,注重引入外部监督机制,不定期开展检务督察专项督导检查,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既加强了外部监督,又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对发现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及时通报整改。三是打通内外监督配合渠道,放大检务督察工作效应。结合当前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以及“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监督措施,主动加强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协调,通过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信访件情况通报会议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认真落实监督意见,融合内部纠错和外部查处力量形成应有震慑。


二、坚持精耕细作,重点监督常抓不懈。

一是加大监控力度,努力实现办案流程全覆盖。为了解决监督不到位、事后监督等诸多问题,检务督察部门积极主动转变思路,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自案件受理后,将各流程节点均纳入监控的范围,及时掌握案件办理进度,重点就主要文书制作是否正确、案卡填录是否规范、案件办理是否超期、用印打印是否规范等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办案流程规范正确;变节点监督为线性监督,以实现流程监督全覆盖。同时开展动态督察,抓好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监督环节,建立健全动态督察机制,发现问题,早打招呼、早预防,切实促进执法规范化。2019年以来,共开展不规范司法约谈7件7人次,经过督察和回访,被约谈人司法不规范事项全部整改到位,并对以后的业务工作的规范开展起到了指引作用。二是注重抓好“三个规定”的落实。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特别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专门出台《襄州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说情报告登记制度》等规定,再次明确要求,干警凡是遇到打探案情干预办案的情况,应当予以拒绝,按规定记录并向机关党委、检务督察部门进行报告,为领导干部和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划出“红线”。三是扎实开展廉政风险点再排查、再防控工作。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和捕诉合一带来的新的风险点,修订案件办理廉政风险防控指引重新上墙。积极探索检务督察向个案延伸的新途径,初步完善“三同步”制度,即建立案前重点督察事项同步报告机制、案中重点环节同步督察机制和案后发案单位同步回访督察机制,坚持对各部门执法办案的廉政风险实行月排查、季分析、半年考核和年度总结,增强防控实效。


三、坚持有的放矢,创新检务督察工作方法。

一是探索开展重点案件检务督察。制定《襄州区人民检察院对重点案件开展检务督察实施方案》,转变个案督察方式,充分利用案件管理平台,将个案督察工作与案件管理的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统计监督工作相结合,定期组织开展重点案件检务督察活动,对不规范执行法律法规的案件承办人发出重点案件检务督察情况整改通知书。2019年以来,发出案件督察整改通知10份次,己全部整改。二是强化督察措施。通过采取自查与督察、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围绕 “案件及案件线索受理、登记、分流程序、审查批捕程序、审查起诉程序、民行提、抗程序、刑罚执行监督程序”等方面,把执法办案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作为督察点,以抓好督察点的督察来促进工作流程的规范,防止办案的随意性。三是发挥好监督促进办案的作用。在开展督察工作中,充分尊重业务部门在执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既发挥督察对办案的促进作用,又不乱干预,瞎添乱。在督察实际工作中坚持做到专项督察与综合督察相结合,跟踪督察与巡回督察相结合,把影响检察工作的各种不利因素和矛盾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从而保障和促进检察业务工作健康发展。


四、坚持奖惩激励,提升检务督察工作质效。

一是握牢绩效考评“指挥棒”。立足检务督察与案管工作一体化实际,积极发挥业务管理枢纽作用,扎实履行业务监管、业务分析研判、案件信息公开等职能,将检务督察的结果纳入绩效量化考核,被检务督察通报的情形与干警绩效挂钩,为干部的考核、奖惩、晋升提供科学全面的依据,从而促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案件质量。二是收紧问题整改“紧箍咒”。积极争取,大胆探索开展推动构建权责明晰、协作紧密、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务督察管理体系,扎实开展各项督察活动,对督查中发现的办案瑕疵和质量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交相关业务部门认领整改,并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通报,努力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三是牵住问题追责“牛鼻子”。延伸督察触角,通过明察暗访、日常督察、突击督察等多种形式,组织对发现的各类不规范司法行为线索进行调查,梳理司法不规范共性问题,按照职责分工找出责任人和约谈对象开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妥善处理结论,使检务督察工作逐步走上精细化、规范化、常规化轨道,为业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保障,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发布:襄州检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