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警方偵破一起網絡詐騙案

2020年3月23日,廊坊市永清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接群眾汪某報警稱:自己通過一交友軟件交友被騙了8萬元。通過詢問受害人得知:2020年2月1日,被害人汪某在網上下載了一款交友軟件,隨後在軟件中認識一名“女子”,聊了一段時間後就相互加上了微信,於是確定了戀愛關係。

之後那名“女子”就以還信用卡為由向被害人汪某借錢,自2月5日起至3月15日期間該“女子”先後向被害人借款8萬元左右。後汪某約該“女子”見面,但對方一直以各種理由不答應。感覺事有蹊蹺後,被害人汪某要求“女子”還錢,對方稱錢已經給被害人轉了過去,但是被害人一直沒有收到該筆轉賬。汪某覺得自己可能被騙了,於是報了案。

處理結果

民警接到被害人汪某報警後,迅速對該案件立案偵查,在被害人敘述案件過程中,民警對被害人汪某提供的線索進行了核查,最終確定了犯罪嫌疑人鄭某。

4月6日,犯罪嫌疑人鄭某被緝捕歸案。通過訊問,犯罪嫌疑人鄭某,男,31歲,遼寧省葫蘆島市人,對上述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永清縣公安局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永清警方偵破一起網絡詐騙案


案例啟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警方提醒廣大單身青年,網戀需謹慎,"照騙"有風險。如今,通過微信、QQ等網絡方式交友,已經成為年輕人中比較流行的交友方式,在日常的網絡交友中,要擦亮慧眼細觀察、慢了解、慎交往,不要輕易和網上陌生人交往,透露過多的個人信息,更不要輕易給對方打錢,慎防落入他人精心設計的情感騙局,遭遇感情和錢財的雙重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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