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统一部署,省戒毒局和直属单位共有14名同志获颁“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其中局机关郑淇、李治2位同志,省三水所为叶永发、彭祥、傅国发、廖坚明、陈然明、沈育麟、陈福胜、黎祜林共8名同志,省南丰所张玉德、陈勇坚2名同志,省增城所李其瑞同志,省四戒所王涛同志。
纪念章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名义颁发的,具有非凡的荣誉,对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颁发给下述对象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及以上荣誉并健在的人员
02 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因参战荣立一等功以上奖励并健在的军队人员(含退役军人)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作出杰出贡献的国际友人
04
2019年1月1日以后去世的,在此次发放范围之内
局党委高度重视此次纪念章发放工作。9月23日,厅党委委员、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友生同志,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陈伟文同志带队上门走访慰问两名局机关离休同志并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刘玉萍同志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黄展鹏同志陪同。省三水所、省南丰所、省增城所、省四戒所也按照局党委统一安排,分别由所领导上门将纪念章送至每名获此殊荣的同志手中。
张局长对此次荣获纪念章的同志致以崇高敬意和诚挚问候,转达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为新中国成立和建设作出特殊贡献同志的亲切关怀。同时希望广大青年干警职工向前辈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发扬不怕吃苦、连续作战的奋斗精神,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坚决打赢国庆安保攻坚战,为戒毒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纪念章
纪念章使用铜胎镀金材质,通径为50毫米,主要元素为五星、“70”飘带、团锦结、如意祥云和光芒,主色调为红色和金色。核心部分为五星,代表国家荣誉。“70”飘带象征中华人民共和国70年奋斗历程。团锦结环绕在五星和“70”飘带周围,寓意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愿景。
章体外环以如意祥云、光芒构成,象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表达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日,礼赞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辉煌成就,以及在70年辉煌奋斗成就的基础上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坚定决心。
纪念章获得者
郑淇
1927年7月出生,省戒毒局离休干部
李治
1927年11月生,省戒毒局离休干部
廖坚明
1930年12月出生,省三水所离休干部
陈然明
1927年10月出生,省三水所离休干部
彭祥
1932年1月出生,省三水所离休干部
傅国发
1931年9月出生,省三水所离休干部
沈育麟
1927年5月出生,省三水所离休干部
叶永发
1932年11月出生,省三水所离休干部
陈福胜
1950年3月出生,省三水所退休干部
黎祜林
1975年7月出生,现任省三水所一分所一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
李其瑞
1934年4月生,省增城所离休干部
张玉德
1933年12月生,省南丰所离休干部
陈勇坚
1933年11月生,省南丰所离休干部
王涛
1975年1月生,现任省四戒所四分所一大队大队长
向获得14位获得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的同志,表示热烈祝贺
向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
做出贡献的老同志表示崇高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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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