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涉金融案件專項執行行動及敦促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公告

關於開展涉金融案件專項執行行動及敦促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公告

根據《贛州市南康區人民法院“整頓隊伍、整頓作風、進一步提高群眾滿意度”行動方案》《贛州市南康區人民法院關於開展涉金融案件專項執行行動方案》的部署要求,為維護生效法律文書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懲戒力度。南康區人民法院開展為期一個月涉金融案件專項執行行動,敦促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發佈本公告。

一、凡在我院立案執行但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應到人民法院主動履行義務;主動履行完畢的,法院將對案件予以結案,並按法律程序屏蔽其失信記錄;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行為的被執行人,應到主動到法院或者公安機關說明情況,否則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被執行人與申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被執行人應當自覺履行該協議,在協議履行期限內,法院將對案件予以終結執行,不予採取強制執行措施;和解協議履行完畢,法院將對案件予以結案;一旦發現被執行人有規避執行行為的,法院將依法嚴懲。

三、所有被執行人應主動到法院提供現住址及聯繫電話,如實申報財產,並保證法院隨時傳喚到庭;住所、聯繫電話及財產情況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向法院報告,對拒不報告以上情況的被執行人,法院將依法採取罰款、拘留等制裁措施。

四、屬於公職人員等身份的被執行人,應模範遵守法律,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法院對失信被執行人為公職人員的,除依法採取強制執行措施外,還將向其所在單位、紀檢監察部門、組織人事部門予以通報,建議相關部門依法依紀對其做出相應處理。

五、南康法院已經開通執行110舉報電話,歡迎廣大人民群眾向南康法院執行局舉報被執行人下落、財產線索等信息,舉報電話:0797-6684110,我們承諾為您保密。

本院嚴厲敦促:所有應當履行而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應主動向債權人或到法院履行相應的義務,否則,將依法受到嚴懲。

特此公告


贛州市南康區人民法院

2020年4月20日


關於開展涉金融案件專項執行行動及敦促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公告

關於開展涉金融案件專項執行行動及敦促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公告

掃碼關注

尊敬的父老鄉親:

當您接到省民調中心0791-12340、0791-86312345等號碼的測評電話時,請耐心接聽,期待您用普通話作出“安全”、“滿意”的評價。您的回答關乎南康的對外形象,您的讚許和肯定是對全區公安、檢察、法院、司法工作最大的鞭策和鼓勵!祝您和您的家人闔家幸福、萬事如意!謝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