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益诉讼助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以公益诉讼助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公益诉讼进行时 ——以公益诉讼助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理念一新天地宽。为进一步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及《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东川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中始终坚持以理念变革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近日,该院第三检察部办理了一件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的公益诉讼案件,打响全市以公益诉讼助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第一枪。

在了解到校园周边竟然有学生公然吸烟的情况下,第三检察部办案人员对辖区内3所中小学周边的近10余家烟酒经营进行调查走访,发现商家普遍存在一个问题:未依法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而这些商户基本上都知道,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与所处的不良社会环境息息相关。为修复被打破的“禁售烟保护圈”,东川区检察院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开展未成年人禁售烟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并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对违法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未成年人禁售烟保护问题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

孩子是民族的未来,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程度,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度量衡。通过公益诉讼,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督促其履职,防治各种隐患,为孩子筑起侵害的保护屏障。保护公益,我们一直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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