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範本:山東勞動爭議工傷專業律師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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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範本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勞動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勞動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文書送達住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一、勞動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方式(選擇一項)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自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本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本合同從期滿之日起自動向後順延30天。30天到期後雙方仍未就新的合同達成合意的,本合同終止履行。   B.無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若乙方實際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為本合同實際起始時間;同時,到期終止時間自動向後或向前延展。  

二、勞動者試用期   

第二條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三條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   (工種)的工作。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標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須同意甲方對乙方工作工作崗位的調整:   1、甲方根據經營需要的;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長假被別人取代工作崗位的;4、其他原因確實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德州市:,以下情況,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變更的工作地點:   1、甲方經營場所變更的;   2、由於甲方的經營需要須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以上情況若乙方拒絕變更工作地點的,甲方可視其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按照按勞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則,甲方的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獎金+補貼,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其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   元(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獎金和補貼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績效而定。

第十條、合同期內,甲方每月 7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若甲方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通知乙方延遲支付延遲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 

 四、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乙方須在入職時向甲方交齊相關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

  第十二、乙方如堅持不交納社會保險,應該主動自願向單位寫出書面申請,並保證以後不因未交納社會保險,而向單位主要經濟補償金。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以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培訓  

  第十五條甲方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定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第十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病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七條、工作時間:

  甲乙雙方協定執行以下第幾   項工作時間

  1.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3.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五條 勞動紀律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1. 勞動紀律的制定應經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討論,由職工代表提出意見,協商一致,

2. 勞動紀律制定後,通知工會,並向全體職工公佈。

 第十九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2.乙方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3.如果相關規章制度與法律、法規、規章不一致的,按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4.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一條、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三、因其他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十四條,勞動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 保密義務及競業禁止

 第二十五、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秘密,包括客戶信息、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於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乙方自雙方勞動關係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後,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係,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第二十七、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   萬元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部門副經理以上級別需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但乙方所承擔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無法交接,馬上離去會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暫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在被審查期間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九、勞動合同的續訂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期滿,即行終止,任何一方需要續訂合同時,在合同終止前一個月,經過對方同意後,可辦理續簽手續。   

  第三十條,勞動合同終止的續簽。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繼續在甲方處繼續工作的,視為按本勞動合同條款的續訂勞動合同,由乙方在三日內向甲方申請簽訂勞動合同,如乙方未申請簽訂勞動合同,視為乙方拒絕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

  十、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後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三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下列費用:   1、甲方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方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三十四條、補充條款:(根據需求調整內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項目現場工作時,工作時間及地點按項目管理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行使本協議中約定的解除權時,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果對方拒絕簽收時,應有兩個以上在場人在書面通知上簽名作證,即視為送達對方(在場人可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員)   3、甲方採取無紙化辦公,乙方應定期閱讀公司內網中發佈的各項通知及規章制度,並嚴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規定》、《員工手冊》、《職位說明書》及其他內部規章制度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並認可。   

 十二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四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它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生效,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相關的單獨協議為準。   

 第三十七條雙方事後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簽章)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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