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學常新、常新常學 ——東勝區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認真組織學習新修訂的民事訴訟證據規定

常學常新、常新常學

2020.4.21

東勝區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認真組織學習新修訂的民事訴訟證據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已於2019年12月26日正式公佈,將於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為了進一步提高民事檢察監督力度,提升檢察隊伍規範化、專業化水平,近日,東勝區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召開會議,組織幹警對新修訂的民事訴訟證據規定進行了專項學習。

會上,主要學習了《規定》修改的相關條文,並對修改前後的條文進行了對比解讀,重點圍繞新 “法院在訴訟中的釋明”、“舉證責任分配和舉證時限制度”、“書證提出與舉證妨礙制度”、“有關自認、電子數據、鑑定的規定的適用”等熱點問題進行了討論。

通過本次學習,提高了部門幹警的整體業務素養。在接下來的工作中,第四檢察部將堅持學習工作同推進,積極引導幹警在幹中學、在學中幹,不斷完善幹警知識結構、著力補齊業務短板,為適應新形勢下民事檢察業務工作夯實基礎。

常學常新、常新常學 ——東勝區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認真組織學習新修訂的民事訴訟證據規定
常學常新、常新常學 ——東勝區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認真組織學習新修訂的民事訴訟證據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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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學常新、常新常學 ——東勝區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認真組織學習新修訂的民事訴訟證據規定

來源 | 第四檢察部 盧廣偉

審核 | 東勝區融媒體中心東勝檢察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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