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到底是50岁还是55岁退休?如何区分和认定?

导言:

在您身边是不是听过,有的女员工是50岁退休,有的是55岁退休,尤其是对于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过程中,身份有的发生了转变的女员工,这种问题更为突出,随着这一部分人最近几年陆续到了退休的年龄,类似的争议也越来越多。今天小编就和大家分享一个关于女员工退休的故事,一起进来看看怎么回事吧!

女员工到底是50岁还是55岁退休?如何区分和认定?

案例:

张三是一位女员工,1968年5月出生,1990年7月从学校毕业后分配到了A公司工作,先后从事过不同岗位的工作。1996年7月,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合同期限5年,5年到期后,双方协商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内容和上一次一样,只是期限变成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从2001年7月至退休止。

2018年5月20日,当地人社厅审核张三的退休手续,审核通过张三从2018年6月起办理退休手续。这时,张三以自己是女干部为由,坚决不同意50岁退休。后以人社厅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称人社厅办理退休手续有错误,要求应依据档案确定身份,按照55岁为自己办理退休手续。

这种情况下,张三的主张是否能得到支持?你认为呢?

女员工到底是50岁还是55岁退休?如何区分和认定?

分析:

对于这个问题,有的人认为“当时张三毕业分配时是干部身份,应当按照档案记载的身份办理退休,也就是应55岁退休。

有的人认为“不能搞一刀切,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应分为两个阶段: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前,按身份办理退休;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尤其是劳动法颁布后,应按退休时所在岗位办理退休。张三退休时所在岗位是生产岗,所以按照50岁办理退休程序没问题。

女员工到底是50岁还是55岁退休?如何区分和认定?

我认为,后者的说法更加充分,下面我们逐一分析一下:

其一,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企业干部,女年满五十五周岁退休。企业工人,女年满五十周岁退休。即在管理岗位的,按照104号通知规定的原干部退休年龄和条件执行;在生产岗位的,按照104号通知规定的原工人退休的年龄和条件执行。”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分为两个阶段: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前,按身份办理退休;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即《劳动法》颁布后,按退休时所在岗位办理退休。

女员工到底是50岁还是55岁退休?如何区分和认定?

其二,对“现工作岗位”的理解。

这个故事中,张三从1990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生产技能岗位相关工作,系女工人。其在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退休,退休前在生产技能岗位工作,在其所在单位提交的《关于张三退休年龄的认定申请》中明确张三所在的岗位系生产岗。按照上述104号通知,张三应按女工人50岁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也就是说人社厅的审核程序符合规定。

一般情况下,“现工作岗位"是指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职工不再保留原固定身份。如原身份是干部,现到工人岗位工作的,按工人的退休、退职条件执行;原身份是工人,现到管理岗位工作的,按干部的退休、退职条件执行。

女员工到底是50岁还是55岁退休?如何区分和认定?

需要注意的是,实践中关键是最终谁来认定退休前的岗位是属于工人岗位还是管理岗位?员工有员工的顾虑,单位有单位的考量,每个人观点也不一样,你怎么看?欢迎在留言区留言,说说您的看法!

女员工到底是50岁还是55岁退休?如何区分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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