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關係讓人浮想聯翩,但其實每個“一對一”關係也是多元的

文 / 鴿子

誠實地說我是不懂什麼是開放關係的,因為首先不懂什麼是關係,其次不明白什麼是開放,所以在別人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說:“所以你和學姐是開放關係啦”,我便默默陷入了沉思。

就像有黑就有白,有亮就有暗一樣,有開放就有一對一,有一對一就有違背一對一的行為。那麼什麼不屬於一對一呢?和他人發生關係?為對方買了可愛的小首飾?在酒吧一訴不好和配偶講的真心話?每週和同好討論哲學三小時?我想或許大家會在腦袋裡列出從A到Z的活動清單,A到D有別人加入沒問題,E到I勉勉強強,J及以下完全不行。


之前和熟人聊到開放關係,大家紛紛發表了“我可以接受/不接受開放關係”或“我覺得開放關係適合某種人”之類的看法,我私下裡挨個問過去,他們對究竟做了什麼才算開放關係的看法完全不一樣,換言之,他們的談話就變成了:“我認為可以用暱稱稱呼異性”,“不對!怎麼能和另外一個人在馬路上牽手呢?”,“這要看具體情況,依我看有人適合和別人一起夜裡出門吃飯有人就不適合”,實際上他們沒有交換任何有效信息。

開放關係讓人浮想聯翩,但其實每個“一對一”關係也是多元的


還是回到一對一上。我認為只有一種一對一是板上釘釘的,那就是兩人已經去民政局領了結婚證,只要證有效,和證相關的政策法規就有效,中間沒有模糊地帶。但即便是合法夫妻,除了政策法規外依然沒有任何非此即彼的框架,而法律也根本管不過來人生中的千萬件瑣事,從誰負責做飯到孩子姓跟誰,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絕對禁區。


遺憾的是很多時候人們會誤認為對方和自己的禁區一致所以沒有互相確認,人們甚至沒有考慮過自己設置禁區的原因,或者簡單地把原因冠以習慣和傳統的名義,感覺所有人都在遵循同樣的習慣,更不會花心思去了解對方在叫自己男女朋友時意味著什麼。


即使是看起來很保守的長輩們也有完全不同的忠誠標準,我姥姥看見姥爺和別的老太太唱對手戲就十分吃醋,但我媽媽覺得爸爸出門和前女友吃飯完全無關緊要,聽說在有的家庭中一方只關心另一方有沒有按時打錢。如果用傳統作為自身禁區天然合法的依據可能效果更差,人類絕大部分時間的婚姻都是為了生存而合作,幾乎沒有感情基礎,那時候男性的單邊性開放更是約定俗成,只要財力允許大可買妾或召妓。

開放關係讓人浮想聯翩,但其實每個“一對一”關係也是多元的


既然“傳統”靠不住,那是否有一種可作為每個人一對一邊界默認值的“現代道德”呢?我認為“現代道德”或稱“公序良俗”,從客觀上是存在的,即便看起來很刻板的法律也會考慮公序良俗和社會影響,不然正當防衛就成了無稽之談。問題在於公序良俗能在多大程度上進入極親密的圈子?總不能事事讓法官來判斷哪個行哪個不行,也不會有一個超詳細的大規模普查來反應多數人的態度。


另外多數人說的就適合嗎?或許看青杏和不看青杏的人都有不同的評價標準。舉個常見的例子,有些異性戀希望伴侶刪掉通訊錄裡的異性,而對方覺得沒有必要,兩個人都可以舉出一大堆對己方有利的公序良俗。


如果他們沒有仔細聊一聊他們為何採用這種道德而不是那種,為何將這種道德貫徹到當前的程度,他們就會因為認為對方不遵守一對一規則而爆發“你是不是不愛我!”或“你居然是這樣的人!”的激烈衝突,其實他們還是沒有交換任何有效信息。

我敢說,任何人在提到“我們處在一對一關係中”說的都是不同的事,每個滿意一對一關係的人都有各自的滿意之處,就像我們說的紅色也不太可能是同一個RGB數值,生活就如光譜般變幻無窮,何況沒有藍色概念的古希臘人會形容大海是紫色的。


開放關係讓人浮想聯翩,但其實每個“一對一”關係也是多元的


世界上或許還不存在一份一對一指南,告訴我們A到什麼是可以的,從這之後就不可以了,相應的,每個人的標準也就沒有那麼天經地義,一對一這個概念便在無限綿延的實踐中消融,人們在對開放關係產生無限遐想時,往往沒意識到自己已經生活於他人無法想象的小天地中


很多人說“我要一對一,因為我佔有慾很強”,但你究竟打算佔有什麼呢?什麼程度算佔有?如果另一個人想佔有的東西或程度和你不一樣,那TA可以認為你處在開放關係中嗎?我作為一個認為性只是無意義動作的無性戀打算把學姐交給能按時出示體檢證明的人代勞,但把金錢和溝通時間當作共同生活的基石而寸土不讓,這算開放關係嗎?


即便人們可以舉手表決“不干涉關係外的性只會讓關係短命”,但這依然不能滅絕我這種人出現的可能,而且只要讓這些人從“你認為什麼是性”開始仔細談談他們投票的原因,如蘇格拉底般刨根問底,他們自己就會陷入混戰。

開放關係讓人浮想聯翩,但其實每個“一對一”關係也是多元的


自定義關係的代價是高強度腦力勞動,因為不再有一個含糊的概念可以用於矇混過關。媽媽問起我和學姐是什麼關係的時候,我只能說:“我們AA房租和其他開支,我買菜她做飯,晚上一邊看電視一邊聊天,如果沒有‘Goodnight kiss’學姐說什麼也不睡覺,天氣好的時候會去音樂廳露臺上喝果汁,正在互相輔導雅思準備儘早在國外匯合,如果計劃不變未來我們將有機會依法決定是否放棄搶救對方,之後她打算把自己的骨灰燒成骨瓷因為我大概率活得比較久所以只能我來接手……”


除了親媽外沒人有耐心聽完這一長串。標籤可以極大增加溝通效率,讓生活更加輕鬆,但如果認為自己和對方持有對標籤同樣的解讀,甚至強行把自己塞進某個標籤定義中,它就只能提高分手的效率了。

某天學姐突然問我:“你說一對一關係哪裡好,我們要不要來扮演一段時間來體會一下?”

我回答:“那我就得盯著你刪掉前任的所有聯繫方式,把她送你的香水扔出門外,再嚴厲質問你前兩天和她到底聊了什麼,除此之外你還是要做飯我還是要拖地我們還是要買房子。我覺得挺累,而且上述只是我通過某些影視作品產生的一對一想象,所以我從態度上拒絕並在實踐中做不到。”

學姐想了想:“那我不還得在你看漂亮姐姐的時候吃醋,我也很累耶。”

還是保持原狀吧。

(本文已經學姐審核並獲得其許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