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因非經營性資金佔用事項收到上交所監管函

新京報訊 5月5日,金花股份披露稱,公司於4月30日收到上交所下發的《關於金花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報有關非經營性資金佔用事項的監管工作函》。

監管函指出,金花公司披露的2019年度報告和年審會計師出具的《2019年度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及其他關聯資金往來的專項說明》,公司存在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和存單質押問題,本期發生額合計34577萬元(不含利息),其中資金佔用金額27777萬元,存單質押6800萬元,期末餘額17058.41萬元(含利息286.41萬元),截至年報披露日尚有17036.10萬元未收回,其中存單質押尚未解除。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存在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或違規擔保,情形嚴重的,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ST)。

監管函要求,金花股應儘快核查2019年年報披露的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存單質押事項及其產生原因,相關內部控制規定及失效原因,明確相關責任人和追責措施;督促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儘快制定具體整改措施並明確期限,督促資金佔用方在1個月內將資金歸還上市公司並解決存單質押,維護公司全體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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