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多省開始查執業藥師了,掛證整治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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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多省開始查執業藥師了,掛證整治仍是重點

時間一晃而過,5月的第一天來了。

今天起,開始查執業藥師

在上個月初,新疆藥監局發佈了《關於印發自治區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確將從5月開始檢查。

按照新疆自治區的通知,該區將從5月開始到10月通過混編成組、區地聯合、交叉檢查等方式進行檢查,對存在的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企業假連鎖、執業藥師“掛證”、處方藥不憑處方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查重處。

無獨有偶,一天後,陝西省藥監局也發佈了《關於在全省開展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陝西省通知要求,從4月10日到5月10日,全省按照有關要求自查。對執業藥師配備不到位、執業藥師不能在職在崗、處方藥未經審核銷售及使用不規範第三方遠程審方服務平臺開展業務等問題主動進行整改,並將自查整改報告於5月10日前報各市(區)藥監分局“以下簡稱分局”。

自5月1日到6月30日進行監督檢查。各分局要制定詳細的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並充分利用區縣局監管力量,結合日常監管實際,認真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

同時,陝西省通知還強調,對企業自查整改後仍發現存在執業藥師管理不規範、未按規定銷售處方藥及使用的遠程審方功能流程不符合相關規定等行為的,記入企業失信檔案,列入年度重點檢查對象並向社會公示。

今年,掛證整治仍是重點

其實,除以上兩地外,截至目前還有多地提出,要對執業藥師在崗服務及違規掛證進行整治。

4月20日,西藏自治區藥監局印發的《2020年西藏自治區藥品監督檢查計劃》明確,要在今年4月至11月對全區藥品經營企業進行檢查。在對藥品零售企業(含連鎖門店)的檢查重點中,該計劃談到,要把處方藥銷售和執業藥師在崗服務作為檢查重點。

4月10日,江西省發佈的2020年藥品經營監管工作要點也提及,規範執業藥師和處方藥品的管理,堅決防止執業藥師“掛證”問題出現。藥品經營企業應依照許可要求,確保執業藥師在職在崗,駐店執業藥師臨時不在崗的,要暫停處方藥品銷售,或利用遠程審方等有效手段對處方進行審核。

同時,在寧夏藥監局印發的“2020年全區藥品流通環節監督檢查計劃”中,藥品零售企業(含連鎖門店)檢查重點也包括處方藥銷售和執業藥師在崗服務等。

遠程審方,也要嚴查

時隔一年,執業藥師掛證整治之所以再次被提起,還是因為這個頑疾仍無法根治。

今年3月份,江西省就通報了一批掛證執業藥師。公告指出,經省局藥品經營處、宜春和吉安市市場監管部門檢查,發現宜春市溫某某等8名執業藥師存在“掛證”行為。

誠然國家對藥師掛證頑疾在去年進行了全面的檢查,但是有限的藥師數量也導致企業在經營上出現了問題,正因如此,多地採取了遠程審方替代執業藥師的措施。

雖然通過遠程審方可緩解執業藥師在崗服務問題,但是也暴露出了新的問題。在多地的發文中,不難發現,今年監管部門也將對使用的遠程審方功能流程不符合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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