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牧、刺史、太守在三國時期,都是啥東東哦?

州牧、刺史、太守在三國時期,都是啥東東哦?

在東西漢時期,州牧、刺史、太守都是二千石的官員,職責不同,但俸祿相當,也就是平級官吏。

但在三國時期,情況就複雜多了。朝廷不再發俸祿,也就談不上品秩的問題,至於權力,州牧無疑最大,但太守和刺史誰更厲害,就看各人的本事了。

在此,就以職權、品秩兩方面來看一下,這幾個官位的來源、大小吧。

01

太守

秦漢時期,實行郡縣制,一郡的行政長官,稱作郡守。

郡守,開始設置於戰國時期。戰國時各國在邊境地區設郡,派官員駐紮,防守外敵入侵,官名為“守”。該官職本來是武職,以後逐步演變為地方行政長官。

一般以為郡守就是個文職官員,大多人想不到是個武將,類似於之後的四鎮將軍。

秦始皇統一後,廢除分封制,設置郡縣,實行郡縣制。每郡設守、丞、尉各一人。郡守是習慣的稱呼,但這時主要職責是治民,為一郡之長官,郡丞為輔佐,郡尉負責軍事及地方治安等。

郡守負責民政,郡丞輔佐,郡尉負責軍事,職責十分清楚。原郡守的職責,由現在的郡尉擔任。

漢景帝中元二年(前148年),改郡守為太守。之後,習慣上多以太守稱呼郡守,也稱郡太守。

無論郡守還是太守,都是標準的品秩二千石,這個基本是不變的俸祿,是地方最高級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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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刺史

郡守是一郡之長官,權力很大,就像土皇帝一樣。為了加強對郡守的監督監察,秦朝廷由御史大夫負責,在每郡設置監御史一名,負責監督郡守的行政,其地位與郡守、郡尉並稱。

漢朝初期,漢文帝認為御史大多失職,就命令丞相另外派人員出刺各地,負責監督監察,但不經常設置。相當於後來的欽差大臣,根據情況需要,臨時安排出差,到各地檢查工作。

元封五年(前106年),漢武帝廢除各郡監察御史,分全國為十三部(州),各部設置刺史一人,後統稱刺史。刺史負責監察所在州部郡國官員的行為。

刺史沒有固定治所,其地位在郡國之上,這和監御史地位與郡守、郡尉並稱的情況不同。也不受丞相制約,直接隸屬中央的御史中丞和御史大夫。

《漢書·武帝紀》記載:

"初置刺史部十三州。"分別是冀州、青州、兗州、徐州、揚州、荊州、豫州、益州、涼州、幽州、幷州、交州、司州。刺史往往很有政治前途,"居部九歲,舉為守相"。

刺史權限很大,看哪個郡守、郡尉不順眼,就直接拿下。但俸祿很低,只有六百石。

之所以俸祿這麼低,就是為了刺激他們加強監察,要多管閒事,以便取得業績提升待遇。

刺史一般做完九年,就可以被推舉為郡守、國相,就成為二千石的官員。

這就是說,刺史權力很大但俸祿很低,混上九年,才可以出任郡守。這就是說,刺史的待遇還是比郡守差很多。

刺史的名稱也是幾度變更,漢成帝綏和元年(前8年),“罷部刺史,更置州牧”,俸祿也由六百石提高到二千石。

這樣一來,刺史就不用苦熬九年,一上任就與郡守同等待遇。但由於其權力在那裡,自然地位要比郡守高不少。以前郡守為了討好刺史,需要送禮的話,現在就更得好好巴結啦。

漢哀帝建平二年(前5年),“罷州牧,復刺史”。這時候,不清楚刺史俸祿是多少,但一般認為可能是相應降低了。職責所在,權力不可能變化,如果待遇也不變的話,那就沒必要再如此折騰。

漢哀帝元壽二年(公元前1年),刺史復為州牧。這恐怕還是一個待遇的問題,權力大,待遇低,不太好說話哦。

刺史名稱的頻繁變更,也不僅僅是俸祿的變化,同時刺史本身職權也在發生一些變化。

西漢中後期,雖然刺史主要職責還是監察,但在執行公務時,也會夾帶私貨,做一些超出監察之外的事。比如:鎮壓諸侯謀反;鎮壓民眾反抗;安置流民;處理少數民族事務;參與中央決策等等。

比如遇到諸侯謀反,不僅是監督,可以直接出手把他們辦啦。

由此看來,在西漢時期,刺史與郡守不僅是名稱的不同,其俸祿是時同時不同,但級別基本一樣,其職責主要還是以監察為主,但有不斷浸蝕郡守權力的現象。這也看出刺史一職逐步由監察官向地方行政官轉化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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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州牧

王莽稱帝后,將刺史改為州牧,而且賦予的職權進一步擴大,州牧由監察官正式變為了地方軍政長官,地方監察職權為牧副監所行使。

東漢建武十八年(42年),光武帝依照舊制又把州牧更改為刺史,但只設置十二人,每州一人,餘一州京畿駐地為司州,設司隸校尉負責其職責。

在這裡,州牧與刺史僅僅是稱呼不同,但職責沒有改變。刺史也不是以前的刺史,直接就成為了地方軍政長官,其地位就在郡守之上。

同時改變刺史沒有固定治所為各有駐地,奏事可以派遣計吏代行,不復自往。

由此可見,刺史權力、地位是有啦,但還是光桿司令,除了侍奉自己的雜役人員,沒有在編的官員協助,就是奏事也需要計吏代辦。計吏是州郡掌管薄籍並負責上報的官員,是郡守所轄的屬官。

東漢刺史權力逐步擴大,詔書常雲:

“刺史,二千石。”也常有派遣刺史領兵作戰之事。郡守、縣令對刺史頗為忌憚,甚至有因為懼怕刺史解印棄官之事。

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也還是因為貪贓枉法,如果廉潔自守的話,怕他個球啊。遇到不講理的刺史,那就另說。

之所以反覆強調刺史權力如何之大,是因為以前郡守一直是地方第一大佬,接受監察是必然的,但刺史畢竟品秩在郡守之下,差的不少。現在,刺史俸祿跟郡守相當,而且還監督郡守。

刺史待遇上來啦,也無須更加表現以求得晉升。一般的潛規則就是息事寧人,只要郡守識相,就會相安無事。但郡守一定要明白其中的貓膩才行,如果伺候不好刺史,那就會很難看。

漢靈帝中平五年(188年),劉焉上奏說“四方多事,原因是刺史權力太輕”,建議將部分資深刺史改為州牧。

刺史雖未一州之軍政長官,但手下沒人。幹活的人都在郡守那裡,常言道,閻王好見小鬼難求。刺史不能直接管轄地方官吏,許多事就不好直接插手,這就顯得權利不夠。

至此,刺史改州牧,大權在握,自然是一州最高軍政長官,就成了太守名副其實的上級,州郡兩級行政制度隨之形成。

也就是說,在原來中央與地方最高行政長官郡守之間,又增加了州牧這個行政級別,州牧取代郡守成為地方第一長官。

但這裡有一個問題,資深刺史改為州牧,但資歷較輕的刺史依然是刺史,權力並沒有相應的提升,還是遵循以往舊制。

即便如此,按照漢光武帝的祖制,起碼刺史還是最高長官,只不過權力沒有州牧那麼大而已。

這就比較複雜,州牧與刺史地位相當,但權力略小;刺史權力不足,但地位比郡守要高。

總體看來,州牧要大於刺史,刺史大於郡守。但設置了州牧,也就不會再安排刺史,並不會存在州牧與刺史並存的情況。

但隨後漢家朝廷徹底亂了套,既不發俸祿,也不按照舊制彙報工作,各自為政,隨意任命官吏。誰大誰小,就看各人的本事了。甚至出現州牧自行任命刺史、郡守的情況。

初平二年(191年),袁術任命孫堅為豫州刺史,屯兵陽城。孫堅跟隨袁術討伐董卓的時候,袁紹藉機任命周昂為豫州刺史,派兵襲取了陽城,袁紹哥倆為此鬧翻了臉。

建安四年(199年),官渡之戰前夕,賈詡、張繡歸順曹操,曹操任命賈詡為冀州牧。當時,冀州還在袁紹手裡,曹操就把冀州牧給了賈詡。

類似的情況比比皆是,赤壁之戰後,曹仁還佔據南郡,孫權就把南郡太守給了周瑜;襄陽還在曹操手裡,由樂進把守,但劉備任命關羽做襄陽太守。

從這些個情況來看,漢末三國時期,有多麼亂套。至此也說不得州牧、刺史、郡守,究竟誰大誰小,就看各自的本事及勢力大小。就是稱王稱帝,老劉家也管不過來。

具體看一下,漢末三國時期,這些官職到底混亂到啥程度吧。

州牧、刺史、太守在三國時期,都是啥東東哦?

04

州牧、刺史、太守在三國時期的實際行政狀況

根據劉焉建議,資深刺史改為州牧,負責一州的軍、政、財大權,那麼不資深的刺史是不是就沒有這個權限呢?州牧跟郡太守相比,是足足大了一個大檔次,那麼俸祿是多少呢?

其實,劉焉想做州牧,企圖控制一州的軍政財大權,清楚漢家天子都靠賣官鬻爵混飯吃,他也不指望朝廷給他多少俸祿,就沒有明確這個州牧到底是多少石的職位。反正劉焉也不在乎,弄多少都靠自己本事,弄多了也不會交給朝廷。

因而,在明面上,州牧、刺史、太守依然都是二千石的官員。

具體看一下這個時期相應職位的工作情況吧。

益州牧劉焉到任後,就派遣張魯佔據漢中,截斷了與朝廷的來往,張魯還把朝廷派來的使者殺掉,益州牧就成為了獨立王國。不朝貢,不納賦稅,弄多少花多少,俸祿也不論石來計算了。

劉焉死後,劉璋繼承了其職位,但張魯在漢中獨立了,不與益州往來。張魯名為太守,實際上也是個土皇帝,富得流油,不是幾千石可相提並論的。

荊州牧劉表是以荊州刺史的身份單騎赴任,在地方世族豪強的支持下,控制了幾乎整個荊州,也成了資深刺史,爭取到了荊州牧的職位。

冀州牧袁紹反客為主,鳩佔鵲巢,以渤海太守的身份,搶佔了冀州牧韓馥的職位。控制河北四州後,任命長子袁譚出任青州刺史、次子袁熙為幽州刺史、外甥高幹為幷州刺史。袁紹自領冀州牧,不好跟小字輩平起平坐,也就不能任命他們為州牧。他們以刺史名義治理一州事務,這個刺史跟州牧又有何差別?

建安五年(200年),孫權接替被刺身亡的孫策管理江東事務,朝廷任命孫權為討虜將軍,兼領會稽太守,駐守吳郡。

江東地區,本是揚州管轄的地面,揚州刺史、各郡太守都被孫氏兄弟趕走的趕走,殺死的殺死,全部換成了自己任命的官員。

建安十五年(210年),孫權任命步騭為交州刺史,控制了交州。原來劉表任命的蒼梧太守吳巨不聽招呼,就被步騭殺死。

士燮兄弟比較識相,率領眾兄弟歸附孫權,被孫權加封左將軍。這可不是一般的雜號將軍,不管朝廷認不認可,孫權認可就行了。

建安元年(196年),曹操表奏劉備為鎮東將軍,封宜城亭侯,不久又表奏為豫州牧,人稱”劉豫州“。劉備甚至到最後連豫州牧在在哪裡辦公都沒弄清楚。

劉備投奔劉表後,上無片瓦,下無立錐之地,暫借劉表新野駐軍,但還是四處遊說,“吾乃劉豫州是也。”

張魯那個漢寧太守,比劉備這個豫州牧,舒服多了,要不張魯會說:“寧為曹公作奴,不為劉備座上賓。”

由此可知,三國時期,地方官吏的安置就是一鍋粥。誰能說州牧就比太守大呢?

雖然比較亂套,也沒有明確的定位,但豹眼認為,在三國時期,基本還是遵循刺史跟州牧是相當的職權,再仔細分別一下的話,就是州牧為資深刺史。

當時的情況,除了劉備這樣的豫州牧沒有地盤之外,劉焉、劉表、袁紹、劉虞、陶謙等州牧勢力都很大,袁紹、孫權任命的刺史也是一州軍政長官,權勢跟州牧差不多。

相比於州牧、刺史的地位和權力,郡太守與他們就差一級,不是一個檔次。

州牧、刺史、太守在三國時期,都是啥東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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