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提起民事訴訟維護自身權益,民事訴訟的審理期限是多久?

小王最近因房屋租賃問題與其他人產生了糾紛,想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身權益,卻又擔心訴訟過程太長耗費時日,那麼民事訴訟一審的審限究竟多長時間呢?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了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在三個月內審結。

想要提起民事訴訟維護自身權益,民事訴訟的審理期限是多久?

審限案件的審理期限從立案次日起計算,對於結案時間,民訴法沒有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第十條,人民法院判決書宣判、裁定書宣告或者調解書送達最後一名當事人的日期為結案時間,即最後一名當事人的送達日期為結案時間。

公告、鑑定的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和處理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的期間;由有關專業機構進行審計、評估、資產清理的期間;中止訴訟至恢復訴訟的期間;申請或者同意調解的期間,均不計入審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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