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是什麼?該怎麼看?

數碼玩家MIchael


GDP即國內生產總值,是指按國家市場價格計算的一個國家(或地區)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生產活動的最終成果,常被公認為是衡量國家經濟狀況的最佳指標,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美國經濟學家薩繆爾森稱它是“20世紀人類最偉大的發明”。因為有了它,世界各國就可以統計經濟發展全貌、核算國民經濟總量、引領經濟發展進程、比較各國發展水平。

但尺有所短 ,寸有所長。GDP也不例外。就其內容說,它只侷限物質生產領域的產品和勞務,忽略了文化繁榮、政治文明、社會進步、環境友好、資源節約等重要因素,可以說是統計不全;就其方法而言,是用生產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種方法分別從不同方面反映國內生產總值及其構成,並用貨幣為通約尺度來衡量,難免統計誤差和貨幣幻覺;從實踐看,GDp統計往往容易變成GDP考核,甚至於演變為唯GDp,從至於導致各國在追求GDP過程中走向“寂靜的春天”“增長的極限”、社會的停滯。

有鑑於此,對待GDP還是要有兩分法。既要看到GDp的積極作用,肯定和重視它在國民經濟統計核算中的意義,同時又要破除唯GDP的陋習,在不斷充實國民經濟核算內容,完善國民經濟核算方式的過程中實現由GDP向綠色GDP、人文GDP、幸福GDP的推進,引領經濟發展社會進步更加註重速度質量效益、人口資源環境、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全面協調,讓我們的經濟更加發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進步、文化更加繁榮、社會更加和諧、人民生活更加殷實,讓我們的人民有更多的滿足感、安全感、幸福感。



譚躍湘


GDP是國內生產總值。要客觀地看待這一數字,一要人均來看,數值大了就是實力。二要控制由物價增長形成的GDP虛增。


賴何能


國內生產總值(GDP)是指按市場價格計算的地區在一定時期內生產活動的最終成果,常被公認為是衡量經濟狀況的最佳指標。

我國一直採用生產法+收入法來核算GDP。生產法增加值=總產出-中間投入;收入法增加值=薪酬總額+生產稅淨額+折舊+營業盈餘。第四次經濟普查後,從各個跡象看各地區已經全面實行收入法來核算,因為新的經濟形態,收入法更全面完整。

薪酬總額佔比GDP高達45%+,所以產業結構較好的城市,平均薪酬高、就業充分,GDP也必定水漲船高的。

每個地區或城市因為職能、級別、地理位置等等原因,造成產業結構千差萬別,有的農業佔比還較大,有的傳統工業為主,有的個體經濟發達,有的城市高新技術企業發達、金融業房地產業發達等等。

產業結構的不同,會導致GDP產生差異。

產業結構對於它的就業結構、平均薪酬影響非常大,進而影響了GDP、人均收入的構成。

薪酬總額又是佔比GDP高達45%以上,所以要獲得更多地區GDP,其實就是其一擴大工作崗位,產生更多二三產業就業人口(第一產業增值率太低,幾十萬農民才產生幾百億增加值,而幾十萬二三產就業人員可產生幾千億增加值),讓薪酬總額的基數擴大,同時也能產出更多稅收和利潤總額,這個是相輔相成的。

社會平均薪酬逐步提高,這個不光是GDP能夠提高更快,也能產生更多生產者獲得感和幸福感,在GDP不斷增長的同時,老百姓的口袋也能鼓起來。

喜歡本人文章的請關注、點贊、轉發,一鍵三連哦!---用數據說話的Data居士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