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追索权保理公告案例

截至2019年11月30日,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合并口径)应收账款余额119亿元。为盘活公司应收账款,及时回收流动资金,改善现金流状况,2019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富拉尔基支行及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富拉尔基支行约6.5亿元,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约8.5亿元,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同时,根据银行无追索权保理业务要求,公司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富拉尔基支行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向中银保险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如债务人到期未支付货款,中银保险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在保理额度内负责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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