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階段初中晚自習教師值班算加班嗎,不給加班費違法嗎?

江南柳月


這種值班算加班,不給加班費屬於違法行為。

什麼叫加班?加班就是指在正常工作或是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之外的工作都屬於加班的範疇。八小時之外的晚自習屬於正常工作之外,當屬於加班。

每個學校都有自己的規定,例如早自習和晚自習,都是有時間段的。但是這種早晚自習都是學校和老師都是相互協商過的,有些學校在處理這些方面實際上也是有一定的辦法的,例如調休或是補助等等,因為學生的這種學習性質,再加上時間緊任務重等等原因,許多學校都是要上晚自習的。

在這種情況之下,不算加班是不可能的,同時不給於加班費也都是違法行為。

遇到這種事情,究竟應該怎麼做才好呢?

實際上,每個單位都有各式各樣的加班問題,做的比較好的單位都是按照國家的規定來支付加班費的,但是一些收支困難的單位實際上是無法解決的,這就需要雙方之間很好的協商來解決這些問題,總之,在單位工作,萬事還是以協商解決問題為主,如果一味地以上告來解決問題,可能也不是很妥當。


人性溫度


老師您好,針對您提的這個問題,我有以下幾點建議供您參考

首先,在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中,沒有直接界定“加班”這一概念,僅在如何支付加班工資的法條中間接地對“加班”進行了解釋。依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1994]489號)第十三條之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晚自習值班,主要是維持班級秩序,預防班級發生突發狀況,這與作為教師日常所從事的教學工作內容有很大不同,工作強度低於正常工作時間內從事的教學工作,不應視為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的工作,不應享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加班待遇。

其次,我們的老師相對來說是非常辛苦的,每天除了正常的工作時間以外還需要進行很多備課、批改作業等相關工作,而很多初高中老師,尤其是班主任、畢業班老師更是被學校強制要求加班,這樣就大大增加了老師們的工作量,所以很多老師叫苦不迭,而我們此時更不能用道德綁架去傷害老師的勞動成果,對於“老師,就要以身作則,全心全意為學生”類似的話語我們還是要變相分析的,畢竟家庭、生活、工作都要兼顧,而當老師身心疲憊的時候也不能更高效的給學生們進行傳授知識了,所以我們要理解老師的辛苦,懂得老師的不易

最後,就是針對晚自習值班不屬於加班這個問題我再發表以下自己的看法,雖然晚自習值班不屬於加班,但很多學校會本著從老師的角度考慮的原則,相應的對老師所有補貼,而且一些學校更是直接把晚自習值班作為課時來計入老師的課時計算之中,但這個只能是具體學校具體分析了,希望您能夠和當地教育局諮詢以下當地的實際情況,還是會得到比較妥善的解決的


數學老秦


大家要知道,義務教育系統是一個複雜的體系,國家主張實行義務教育,聘用優秀的老師進行教育行為,所以教師作為國家的代表,來培養學生,他們的工資並不是像工廠那樣,按小時來計費,而是有一定的義務服務性質在裡邊的,這個在公立學校都是普遍存在的現象,私立學校也有,但是國家教育部給予教師的福利待遇相對來說是比較好的,這從某一種程度上來說也是一種互補,當然現實中,我們還是可以看到有一些學校是有補助費的,雖然可能數額不大。

所以,作為祖國花朵的培養者,既然選擇了這個職業,我們也應該有這樣的擔當,並不是每一點都要算得那麼清楚的,就像人們說的“沒有絕對公平,只有相對公平。”大概是這個道理吧,更何況每一行都有自己的不容易啊~這也是我們為什麼經常說:“老師,辛苦了!”

以上是圖圖的一點想法,希望能夠給予你一點啟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