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改革:參公事業單位合同制工勤人員如何改?

事業單位改革的大方向早在2011年就已經明確了,結合這次機構改革的趨勢,以下兩點可以回答這個問題:一是事業單位將進行清理規範;二是工勤崗將逐步取消。

事業單位號稱有四千萬之眾(包含退休人員),大小機構的數量有126萬。新問題、舊矛盾疊加,確實需要花大力氣進行改革。目前改革的方向已經很明確,就是分類改革。同時,不少地區在事業單位改革方面已經取得了很大的進展,比如遼寧省的事業單位改革進行的如火如荼,在今年夏季已經宣佈基本改革完成。遼寧省的改革是大大闊斧式的改革,事業單位機構精簡達到90%。

說完改革的背景,我們接著聊聊這個問題。《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文件指出,在事業單位進行分類之前要先進行清理規範。清理規範的要求是哪些呢?

對未按規定設立或原承擔特定任務已完成的,予以撤銷。對佈局結構不合理、設置過於分散、工作任務嚴重不足或職責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現在事業單位中確實有不少職能弱化、任務量小甚至沒有的單位,而且在基層存在很多違規設置的事業單位,也就是未經批准私自設立的單位。這些都是要被清理規範的對象,我的理解是不僅單位要進行清理規範,事業單位人員也要被清理規範。總的方向就是從嚴管控,單位的編外人員很可能要被清退。

其次,工勤崗今後是逐漸要取消的。工勤崗設置的初衷是為了對單位從事簡單體力勞動和一般技術性工作的人員進行安置,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當下該項職能已經嚴重弱化。因此,取消工勤崗的原因就是該崗位承擔的工作任務不存在了或者可以通過購買社會服務來實現。

何況還不是正式的工勤編制,而是合同制工勤人員。建議該類人員提前早做打算,但對於有人說的下崗問題,我覺得改革後不會隨便簡單地推向社會,發個經濟補償下崗完事。至於如何妥善安置,各地會根據各自實際制定措施。總之,有機會能夠轉為正式編制還是要努力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