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陳獨秀:人生在世,究竟為了什麼?

「经典」陈独秀:人生在世,究竟为了什么?

陳獨秀(1880—1942),原名乾生,字仲甫,別號陳由己,筆名三愛。安徽懷寧人。現代思想家、學者。著有《獨秀文存》。

《人生的真義》

人生在世,究竟為的甚麼?究竟應該怎樣?這兩句話實在難得回答的很,我們若是不能回答這兩句話,糊糊塗塗過了一生,豈不是太無意識嗎?自古以來,說明這個道理的人也算不少,大概約有數種:第一是宗教家,像那佛教家說:世界本來是個幻象,人生本來無生;“真如”本性為“無明”所迷,才現出一切生滅幻象;一旦“無明”滅,一切生滅幻象都沒有了,還有甚麼世界,還有甚麼人生呢?又像那耶穌教說:人類本是上帝用土造成的,死後仍舊變為泥土;那生在世上信從上帝的,靈魂昇天;不信上帝的,便魂歸地獄,永無超生的希望。第二是哲學家,像那孔、孟一流人物,專以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做一大道德家、大政治家,為人生最大的目的。又像那老、莊的意見,以為萬事萬物都應當順應自然;人生知足,便可常樂,萬萬不可強求。又像那墨翟主張犧牲自己,利益他人為人生義務。又像那楊朱主張尊重自己的意志,不必對他人講甚麼道德。又像那德國人尼采也是主張尊重個人的意志,發揮個人的天才,成功一個大藝術家、大事業家、叫做尋常人以上的“超人”,才算是人生目的;甚麼仁義道德,都是騙人的說話。第三是科學家。科學家說人類也是自然界一種物質,沒有甚麼靈魂;生存的時候,一切苦樂善惡,都為物質界自然法則所支配;死後物質分散,另變一種作用,沒有聯續的記憶和知覺。

這些人所說的道理,各個不同。人生在世,究竟為的甚麼,應該怎樣呢?我想佛教家所說的話,未免太迂闊。個人的生滅,雖然是幻象,世界人生之全體,能說不是真實存在嗎?人生“真如”性中,何以忽然有“無明”呢?既然有了“無明”,眾生的“無明”,何以忽然都能滅盡呢?“無明”

照這樣看起來,我們現在時代的人所見人生真義,可以明白了。今略舉如下:

(一) 人生在世,個人是生滅無常的,社會是真實存在的。

(二) 社會的文明幸福,是個人造成的,也是個人應該享受的。

(三) 社會是個人集成的,除去個人,便沒有社會;所以個人的意志和快樂,是應該尊重的。

(四) 社會是個人的總壽命,社會解散,個人死後便沒有聯續的記憶和知覺;所以社會的組織和秩序,是應該尊重的。

(五) 執行意志,滿足慾望(自食色以至道德的名譽,都是慾望),是個人生存的根本理由,始終不變的(此處可以說“天不變,道亦不變”)。

(六) 一切宗教、法律、道德、政治,不過是維持社會不得已的方法,非個人所以樂生的原意,可以隨著時勢變更的。

(七) 人生幸福,是人生自身出力造成的,非是上帝所賜,也不是聽其自然所能成就的。若是上帝所賜,何以厚於今人而薄於古人?若是聽其自然所能成就,何以世界各民族的幸福不能夠一樣呢?

(八) 個人之在社會,好像細胞之在人身,生滅無常,新陳代謝,本是理所當然,絲毫不足恐怖。

(九) 要享幸福,莫怕痛苦。現在個人的痛苦,有時可以造成未來個人的幸福。譬如有主義的戰爭所流的血,往往洗去人類或民族的汙點。極大的瘟疫,往往促成科學的發達。

總而言之,人生在世,究竟為的甚麼?究竟應該怎樣?我敢說道:“個人生存的時候,當努力造成幸福,享受幸福;並且留在社會上,後來的個人也能夠享受。遞相授受,以至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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