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空姐遇害,律師:滴滴出行需承擔民事責任

21歲空姐遇害,律師:滴滴出行需承擔民事責任

芳華之際,遭遇不測,失獨父母的下半生該如何度過? 這個家庭遭遇的不幸,與當下(網約車)網絡經濟的高度繁榮形成鮮明對比,高速發展的文明社會出現這樣的悲劇,著實諷刺。

網約車平臺獲得高額盈利的同時,有沒有考慮過此類情況的發生概率、防範措施?

希望悲劇之後,看到的不是滴滴平臺的公關手段,而是真正的有所作為。

l5月6日凌晨,鄭州市航空港區發生一起命案,21歲的空姐李某在搭乘滴滴順風車途中遇害。

l5月8日早上八點多,李某的屍體被警方發現,李某的動脈、心臟、肺部、背部均有刀傷,頸部兩邊的大動脈全部被割破。發現屍體時,李某下半身是光著的, 案發現場還留下一把刀,警方懷疑是姦殺。

l5月10日中午,滴滴公開李某遇害當晚乘坐的順風車司機劉振華的信息,併發布公告,懸賞100萬人民幣向全社會公開徵集線索,尋找該名嫌疑司機。

隨後,滴滴有關人士針對空姐乘滴滴遇害一事再次做出回應,滴滴順風車平臺在審核車主註冊信息時,會嚴格要求三證驗真,即身份證、行駛證、駕駛證均真實有效,且駕齡需在一年以上。此外,滴滴與公安部門展開了緊密合作,對車主進行背景篩查,排除犯罪記錄人員、在逃人員、吸毒、重性精神病人員等人員進入平臺。只有通過審核,才能在平臺進行接單。

|網約車司機頻頻犯事,平臺該擔何責?

2016年5月,深圳24歲女教師鍾某深夜搭乘滴滴網約車後,被司機帶至偏僻處搶劫殺害。警方查明,涉案殺人司機案發車輛的牌照系臨時偽造。使用假冒車牌還能夠順利接單,此案暴露出滴滴在線下審核司機上的種種漏洞。

除了配合警方開展案件偵查工作,更須防微杜漸,堵住漏洞,盡最大力量拆掉隱患。如果哀之而不鑑之,更不防範,何以避免悲劇重演?

| 律師:滴滴需承擔民事責任

滴滴司機殺害乘客,與滴滴公司沒有刑法上的因果關係,滴滴公司及相關負責人無需承擔刑事責任。

律師指出,本案的刑事責任應當由行為人,即順風車司機承擔。滴滴作為網約車平臺而非故意殺人罪的行為人,不承擔刑事責任。

在民事責任方面,滴滴是否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要看滴滴公司作為平臺,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審核義務,是否對入駐平臺的司機盡到了法定和約定的審查義務。從司法實踐來看,比較難以追究滴滴平臺的法律責任。從社會責任角度出發,滴滴公司應該加強和完善管理,努力避免悲劇再度發生。

依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管理暫行辦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滴滴作為承運人,沒有將乘客安全送至目的地,對乘客構成違約,且在運輸途中乘客發生了傷亡,滴滴應當承擔違約損害賠償責任。

開腦洞

l殺人司機的親朋好友舉報,可以得到100萬的懸賞嗎?

如果根據規定可以,那社會上的亡命之徒,是不是有了新的生財之道?

l若被害人是因為工作需要(比如下班很晚只能做出租車或網約車)而遭遇不測,工作單位需要負民事責任嗎?

小贏想說,女孩子晚上獨自出行就是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的,我們要從自我做起防微杜漸,避免此類情況的發生。

21歲空姐遇害,律師:滴滴出行需承擔民事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