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後自己買房,房子是否算是夫妻的共同財產?

yy灰

現在婚姻法的新規對房子的財產問題劃分非常細緻,而現在很多人離婚都會因為房子的分配原因打官司,鬧得不可開交。在這種基礎上國家對房產的權屬重新進行規劃,那麼女方婚後自己買房,是否算作夫妻的共同財產呢?



如果你是用婚前的個人財產用來買房,那這種
情況下就算是婚後也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但你要進行取證,中間還是很麻煩的。同時你的房產登記只能是你自己的名字,這樣才能為判定是你的個人財產做保證。最後一個就是要保證房子是全款購買,不存在貸款行為,不然貸款的部分還是要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


如果你婚後用的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就算是你婚後的工資收入,並沒有使用到老公的資產,那這樣也會被認定為夫妻的共同財產。其次登記在個人名下和夫妻雙方名下的差距也很大。假如說你用了個人資產付了首付,此時寫的是個人的名字。那之後的還款部分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你寫的是雙方的名字,那麼離婚後你已經還過的資產都算作夫妻共同財產,需要進行分割。 如果想要和老公理清關係,那最好寫一份財產協議書,明確表示房子屬於個人財產。雙方簽字按指紋後並進行公證,這時房子的屬權問題就不用擔心了。


當然最好的辦法就是將錢給父母,讓父母以他們的名義給你買房子。因為婚姻法中規定一方父母對孩子的贈予房產屬個人所有。這樣就會減輕很多的麻煩。另外你也可以劃在孩子名下,這樣離婚時雙方都不能分割這套房子。 隨著婚姻法新規的出現,現在的女性更要獨立自主了,不然離婚後連住的地方都沒有。不管怎麼說對於房產這種問題一定要挑明清楚,畢竟現在的離婚率這麼高,情感危機誰也說不準。不知道大家怎麼看呢?


農業補貼

我就發現很多人心裡都有自己的小九九,只是他們不懂法,都會做出那種讓人啼笑皆非的事情來。

女方婚後自己買房,這個女方沒有附加其他條件,比如帶來的婚前財產,我們都視為是結婚後攢錢買房,女方賺錢多,自己賺的錢自己買房子,這個房子與男方有關係嗎?當然有關係,而且,還是一人一半的關係。

夫妻結婚,工資獎金就會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恐怕這個女士不知道這一點,所以她一再強調是自己婚後買房,她強調的意思就是自己賺錢自己花,把夫妻共同財產,當做了他的私有財產,這是這個問題的問題所在。

我們必須要明確,婚後買房,房款即使是自己賺的薪水錢,那麼這個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哪怕你賺9999,男方賺1,你們既然結婚,那麼財產等於每人各5000,你可以罵你老公沒出息,但只要結婚,他就有這個權利。

所以你的房子是有你老公一半的。

如果單純的就是自己結婚前帶來的錢,我也不建議婚後用這個錢買房,你在婚前買房,啥問題都沒有了。


韓東言

第一種情況是:如果是用婚前財產全款買的房子,屬於個人財產

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比如女方婚前有80萬,婚後拿這80萬全款買房,並且登記房產的時候只是女方的名字,那麼這套房子就是女方的個人財產。


第二種情況:如果是用婚後用以下情況錢財全款買的房子,屬於共同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比如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是屬於女方的財產,家裡老人去世指明他的財產只給女方,那麼女方用這筆錢全款買的房子是她的個人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所以婚後自己買房,一定要更加謹慎。


律師說

婚姻法裡面所識別的,就是婚後就為共同財產!如果你是出資方,肯定寫你的名字!但是如果離婚了,那還是夫妻共同財產了分割!但是事事沒有絕對的!你可以舉證走法律途徑!如果夫妻兩口子走到那種情況也沒有必要在一起了!如果有孩子的話孩子是最可憐的!

再者說,你們很大的原因就是他不能獨立生活,大部分原因在他自己,好好的一個男人在沒有本事也能養活自己的老婆孩子吧!(我叔叔的鄰居,縣城裡租房子住的,要工地上幹工地,養活著老婆孩子,老婆什麼也不做就是帶孩子。孩紙大了就送去幼兒園了!他們兩口子日子過的雖然緊,但是很舒心!)扯遠了,我覺得如果男方有弟弟妹妹,沒有結婚或者出嫁!首先要有開明的父母,如果父母不夠開明!那就要這個男人有責任和擔當!如果都沒有再加上不開明的父母!以後的生活會更艱難!

還有,如果你自己獨立買的房子!(男方沒有出多少錢的話,要據理力爭!)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有些事有些人旁人說的也只是參考,重要的決定在自己!

至於你現在的生活,如果想好了就和他徹徹底底的談談,如果沒有方法深入交流,那只有離開他!(有時候長痛不如短痛)

女人要找一個好婆婆!男人要有一個好丈母孃!這是我爺爺的爺爺留下來的一句話!(因為父母的為人處世會影響到下一代)

不喜勿噴!


單親獨子情

如果購房資金來源是女方婚後的收入,那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資金來源是女方婚前個人積蓄,那就是女方個人財產,但是這需要提供證明才能判定是婚前積蓄,沒有男方出款。

婚姻法規定:\n  

1、婚前一方購買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屬一方的婚前財產。\n  

2、婚後一方用個人財產購買的房屋,屬一方的財產。\n  

3、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間沒有事先對於房產明確約定產權歸屬於其中一方,不論購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權證書上面的購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權人是哪一方,不論購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權證書上面是否載明共有人,不論夫妻雙房的出資份額多少, 該房產均屬於夫妻雙方共同共有。

婚姻不是兒戲,建議題主還是和對方進行溝通交流,如果實在過不下去了還是不要在婚內買房了,為自己的以後多考慮一下,選擇適合自己的婚姻才是最重要的。


三益寶

以我個人覺得,從一開始你們婚姻都存在問題,充滿圈套、心機,重圍。婚姻對你不公平的,沒有得到應有法律保障與安全感。他爸爸媽媽特別狡猾 ,比較自私的,沒有想想,假如你們生了孩子,要是分手,傷害是孩子,影響孩子成長,為什麼處處設防,為他兒子留了太多退路,難道讓兒子媳婦離婚嗎?



第一,比較理智爸爸媽媽,給兒子首付,讓倆孩子自己去按揭。好好經營、過好小日子,大人就放心了。

第二,首先不談你老公經濟是否獨立,能幹,你老公在個體企業工作,所有工資與利益都與他爸爸媽媽分不開的,他不給你錢花,也等於或證明你們已經AA制,只是沒有挑明罷了,要是離婚他的財產還取證調查,相當麻煩複雜,你的財產可能損失一半,因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三,如果你想買房子,必須想清楚了,你必須平時跟老公溫柔時都要清醒下,語言暖暖的,讓他和你籤一份協議AA制,自己管理自己財產,必須按上指紋,最好公正更好。你說不要他的一分財產,必須要養自己,然後把錢轉移到父母的名下。你就不會有一點財產損失了。

第四,可以用你的錢,以父母名義買房子,當然是獨生子女的情況下,百年癸巳,房子就你的了,贈與財產屬於個人財產。

第五,以孩子的名義買房,只能一手付清,不能按揭。



總之人無遠慮,必有近憂。長遠打算,失少不失多。主動權放在自己手裡,做人生主演,生動更精彩。至於離婚或不離婚,都沒有後患之憂,更是錦上添花。晚年幸福長長久久。這漫畫好看,我二姐的兒子畫的,棒極了!


你幸福我快樂

這個問題涉及到婚姻法所規定的夫妻法定共有財產和夫妻法定個人財產問題。以下兩種情況女方婚後購房屬於個人財產:

1、如果是用婚前財產全款買的房子,屬於個人財產

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比如女方婚前有100萬,婚後拿這100萬全款買房,那麼這套房子就是女方的個人財產。

為什麼是全款買房呢?因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也就是結婚後),工資、獎金、公積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等都變成了夫妻共有財產,如果是貸款的話,這房子每個月的貸款就會來自夫妻共同財產,所以這房子也有男方的一份。

2、如果是用婚後個人財產全款買的房子,屬於個人財產

婚後,幾乎大部分收入都屬於共同財產,除了少部分,比如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是屬於女方的財產,家裡老人去世指明他的財產只給女方,那麼女方用這筆錢全款買的房子是她的個人財產。

國內的離婚率逐年升高,主要是因為男女雙方的財務能力都比過去強很多,想想幾十年前,離婚可是大事,一旦離婚弱勢的一方(特別是女方)靠什麼吃飯?所以很多時候大家都選擇忍。

除此以外還有社會和思想的開放度,過去二婚不被看好,現在,二婚已經很平常。

離婚率最高的國家是俄羅斯,離婚的主要原因包括:酗酒、吸毒、沒有個人住房、父母干擾、長期分居、入獄等。怎麼忍?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結婚前大家記得看一下《婚姻法》


多多說錢

如果女方用婚前個人財產或者婚後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購買房屋,該房屋屬於女方個人所有。例如,女方婚後用自己婚前的積蓄、住房公積金購買住房,房屋登記在自己個人名下,房屋依法屬於女方個人所有。例如,女方婚後繼承父母指定歸她個人所有的財產,女方通過繼承所得財產購買房屋並登記在自己個人名下,該房屋依法屬於女方個人所有。

如果女方用婚前個人財產或者婚後所得個人所有財產購買支付購買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記在女方名下,剩餘房款用女方個人工資收入及婚後公積金等財產支付。女方購房首付款占房屋總價款的比例,屬於女方個人單獨所有房屋份額,剩餘房屋份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429方寸世界

女方婚後自己買房,房子是否算是夫妻的共同財產?

問題中有三個重點,女方、婚後、自己。一個問題:房子是否算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因此在房屋歸屬上也是從這三個角度去認定。

女方婚後自己買房兩種情況屬於個人財產,三種情況屬於共同財產。以下詳細闡述:

一、屬於個人財產的情況:這種情況要滿足三個條件:首先,女方是以自己的婚前財產出資購買;其次,房子登記在自己的名下;再次,房子已經支付了全款(這個條件需要注意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首付款的情況:這種情況的房子按個人財產處理,但是房屋還沒償還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屬於雙方共同財產的情況:首先,一人以婚前個人財產出資的,但是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或者對方名下的,房屋算是共同財產,算是付款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該房屋屬於雙方共有;其次,雙方用共同財產買的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的,這種情況屬於典型的夫妻共同財產;再次,用雙方共同財產買房的,即使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也屬於共同財產。


上海律師張

這個好辦,如果不想離婚。你就偷偷把買房錢給你的父母,然後已你父母名下的銀行卡出錢買房,落你的戶。法律規定婚後一方父母出錢給自己的子女買房,並落戶於自己子女名下,視同於對自己子女的贈與,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這就是你一個人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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