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法院携手镇政府 快速化解一执行案

5月7日下午,在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和横埠镇政府领导的共同主持协调下,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快速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2007年1月19日,横埠镇一村委会向章某借款15万元,并出具了“枞阳县村级收款收据”交由章某收执,收据中载明:待村轮窑厂开发结算。2011年12月,村轮窑厂因政策原因被关闭,且土地被国土部门收回。之后,章某遂多次向村委会催讨借款。2017年1月,村委会归还了章某借款本金15万元,但对借款利息未予支付。因借款利息问题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章某遂将村委会诉至枞阳县人民法院。案经一审、二审,法院依法判决村委会需支付章某借款利息5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村委会迟迟未按生效民事判决履行义务,章某遂向枞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向村委会发出执行通知等法律文书,并对村委会进行财产调查,但均未发现该村委会有可供执行财产。为迅速有效执结案件,保障章某合法权益,同时考虑到村委会作为被执行人案件的特殊性,2018年5月7日下午,执行法官与横埠镇政府领导联系后,便将章某、村委会主任通知到横埠镇政府会议室,对该案进行协调。经过执行法官和镇政府领导的不懈努力,最终章某做出了一些让步,和村委会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该案得以顺利执结。(枞阳县人民法院 谢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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