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嗎?“合夥人制度”才是真正的企業管理bug!

合夥人制度在中國企業中可謂五花八門,甚至可以說各有一套,雖然都稱為合夥人制度,但差距甚大。有些企業家認為,合夥人制度就是“股權+合夥人”,如果這麼簡單的話,中國企業豈不早就建立合夥人制度了。合夥人制度並不是原來的關鍵人才華麗轉身,賦予股權就會成為合夥人,也不是一份合夥人制度文件能解決的問題,很多企業實行合夥人制度後根本沒有發生明顯變化原因就在於此。

你知道嗎?“合夥人制度”才是真正的企業管理bug!

理解合夥人制度,首先從企業形態與進化規律談起。從傳統企業轉型邁向新組織首先要改造企業形態的DNA,從精英領導力轉變為團隊創新力。合夥人制度是實現順利轉變的關鍵內容。合夥人制度不僅能夠讓股權開始分散,也讓更多的人為企業創造價值。從某種意義來講,合夥人制度的“使命”就是轉變企業形態DNA。

你知道嗎?“合夥人制度”才是真正的企業管理bug!

從組織形態管理角度來看,合夥人制度應該具有四點:

首先,合夥人團隊成員必須擁有公司股權或期權,把公司財產與個人的財產所有權捆綁在一起,目的是保障企業與個人價值能夠有機結合;

第二,最高決策機構雖然是股東大會,但經營權必須由合夥人大會掌控,合夥人團隊需要形成一種穩定的強有力的股權聯盟,進而可以影響決策權,目的是保障經營權不受資本干擾;

第三,合夥人制度本質是通過個人綜合能力為企業創造價值,目的是保障企業主要價值能夠由多數人創造;

最後,合夥人團隊具備新陳代謝能力,合夥人團隊能夠吐故納新,讓團隊經營管理始終符合市場發展要求,目的是保障能夠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經營能力。

如今中國企業紛紛尋求合夥人制度,並非偶然,而是新商業時代市場發展的必然要求,但絕非股權+合夥人≠合夥人制度這樣簡單。要想合夥人制度發揮作用,必須建立與之相匹配的管理模式,否則很容易徒有其“名”而無其“實”,如同傳統企業為了追求時髦而換了一身“馬甲”。

合夥人制度應用到企業管理中有以下五大類型:

1、創始合夥人+業務合夥人。這類的合夥人類型比較簡單,適合諮詢服務類的輕資產企業,資源優勢集中在人才的競爭力上,合夥人在投資的基礎上將自己的專業技能和貢獻值一併入股成為企業的創始合夥人,合夥人加盟後每個人既是公司的原始股東又是業務負責人,讓公司的業務發展更具有凝聚力。

2、合夥人內部創業+獨立合夥人。合夥人內部創業是指在公司範圍內,鼓勵合夥人在獨立的業務單元或者業務體系中進行創業的內部合夥人鼓勵機制,類似的例子像連鎖分公司合夥人這樣的,在持有分公司股基礎上負責公司業務經營。如果對自己實力有信心的話可以選擇獨立合夥人,即以個人的身份與公司長期緊密合作,自負盈虧,按比例分成,平等協商。

3、天使投資+合夥人制度+股權眾籌。這種另類的合夥人制度創新最大的轉折點就是股權眾籌的出現,這也是目前非常流行的合夥人制度模式,使用場景比較明顯的就是投資機構,比如某風險投資基金的合夥人,其本身可能是其他上市公司的管理層或者創始人,他們還有另一層身份就是獨立的天使投資人,企業管理比較自由,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各不相同。

5、從企業生命週期來看,現有企業推行合夥制的時點幾乎都在創業階段和轉型階段。當然合夥人制度既有優勢也有侷限性,但是隨著知識經濟的迅猛發展,原有的薪酬制度吸引力在逐漸減弱,人才的話語權在逐步提高。毫不誇張的說,吸引並且留住人才成為決定企業命運的關鍵因素,企業要想做大做強,吸引優秀的合夥人加盟是最有效的途徑。

與合夥人制度相匹配的管理模式是傳統企業轉型“三引擎模型”。

你知道嗎?“合夥人制度”才是真正的企業管理bug!

傳統企業轉型“三引擎模型”

“三引擎”分別是矩陣型組織結構、二元管理基礎於項目管理方式,三者在構建原理上完全相同,能夠相輔相成、相互作用,構成一種穩定模式,所以稱為“模型”。“三引擎”的通俗說法就是轉型企業要建立矩陣型組織結構,在二元管理基礎上實施項目管理方式。有了“三引擎模型”,合夥人制度就可以在轉型企業中生根發芽。

為何是矩陣型組織結構?因為只有矩陣型組織結構既具有垂直型管理線條,又具有橫向管理線條,這是一種獨一無二的組織結構形式,由於企業中出現了橫線管理線條,為合夥人開闢了獨立創造價值的空間,傳統企業中的職能型結構只能出現高管,而無法出現合夥人,高管管理的是“分工”與“協作”式的職能單元,而合夥人管的是系統化、集成化的業務流程,只有在矩陣型結構才能實現。

為何是項目管理方式?因為項目管理就是橫向管理線條,本質上是一種系統化、集成化的流程管理。每個橫向管理線條都代表一個相對獨立的業務流域,項目管理方式讓企業少了誰都能正常運行,聚龍時又能“眾人拾柴火焰高”。橫向管理線條的增減,導致合夥人團隊能大能小,始終以市場變化為導向。

為何是二元管理基礎?因為傳統管理模式中的職位管理基礎屬於一元,轉型過程中需要保留這一元,便於支撐垂直管理線條的正常運行,同時還要增加另外一元:能力管理基礎,以便能夠支撐橫向管理線條有效運行,因此成為了二元管理基礎。每個合夥人都能獨當一面,都能代表公司,是全才而非專才,只有能力管理基礎才能培養“多專多能”型的合夥人團隊,不僅數量龐大,還能實現新陳代謝,這是傳統企業的經營團隊無法比擬的。

仔細觀察就會發現,如今那些被有口皆碑的合夥人制度背後其實都有“三引擎模型”的身影。沒有“三引擎模型”支撐的合夥人制度,依然是一種傳統管理模式。

你知道嗎?“合夥人制度”才是真正的企業管理bug!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