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场中村”农民解决难题

近日,柳江区成功调处一个长达60多年的土地划分问题,该区里雍镇广实村岩二屯村民高兴地说:“我们终于有了自己的土地!”

此事要从新兴农场成立时说起,根据1956年12月15日签订的《广西省地方国营新兴农场场间规划设计协议书》和《广西省地方国营新兴农场场间规划图》,广实村岩二屯被划入新兴农场的场界内,但场界内岩二屯的土地及人员未被纳入国有农场的管理范围,只有其中“有关个别协定”规定“划在场区内的村庄及较集中的耕种土地保留其原状,需扩大面积、垦植者力求在其村庄或原社土地附近”。从此,岩二屯作为新兴农场的“场中村”留存下来。场、村的界线没有明确划分,土地权属问题不明确,近年来给村民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建房无法办证,种植的林木采伐时无法正常办理手续,只能与农场协商解决,村民很多发展项目无法实施。

去年,柳江区调处办了解到村民的这些难题后,积极与农场协商,并启动了调处程序,由区调处办、国土局、林业局等单位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调处工作。从去年9月开始,工作组成员先后到自治区档案馆、公安厅档案室、来宾市档案馆等单位查阅资料,并走访有关当事人,实地勘验,到村里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及调解,同时到农场进行沟通、协商,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双方都表示,要互让、互谅解决土地权属问题。

最终,柳江区政府裁定其中2804亩土地属于柳州市柳江区里雍镇岩二屯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场、村双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均没有提起行政复议,裁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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